确保2020年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14.09.2016  14:46

如何确保到2020年建立与特大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符合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继续举行,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阎祖强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和解读,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薛明扬作的相关审议意见报告。据介绍,2011年9月施行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主要内容,已难以适应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贯彻落实2015年10月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的需要,亟需结合上海实际进行全面修订。目前的修订草案共八章一百条,包括总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修订草案围绕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构建舌尖上的安全体系,从上海城市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从严全程监管的要求,在食用农产品监管、网络食品经营监管、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方面作出创制性规定,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责任等方面细化《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洪浩分别主持上下午的全体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蔡达峰、郑惠强、薛潮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寅列席会议。

记者 祝越 通讯员 陈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