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 申报2015年度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  

29.01.2015  13:51

各有关高等学校、期刊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高校学术期刊的质量,根据《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沪教委办〔2013〕67号)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拥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本市高等院校所属学术期刊(主管单位为市教委)。刊物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通过实施申请的项目能够较大提升刊物在国内外的专业水准、学术地位或影响因子。获得国家出版政府奖、百强期刊、华东优秀期刊奖的期刊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本年度资助重点明确的重点支持范围,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或一定的经济效益;

2.已入选 2014年度“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的期刊继续推进已申报项目,在项目完成前不再申请新的项目;

3.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符合实际需要,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4.申报单位是在本市注册登记,持有《期刊出版许可证》,并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5.申报单位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6.项目申报单位无未按期完成验收的以前年度新闻出版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或本市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

本计划包括市属高校学术期刊的专业化、数字化、国际化项目。每本期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四、建设周期及节点考核

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对项目实行年度节点考核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建设或对下一年度建设经费动态调整。

已入选 2014年度“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的期刊,应提交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入选项目考评表,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根据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确定今年是否继续给予资助。

五、建设经费

学校或期刊社是学术期刊建设的主体,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上海高校学术期刊建设。

经费使用原则上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十二五”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市级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11〕139号)执行。经费主要用于期刊数字化软硬件改造、国际版权输入或输出、聘请专家审稿队伍、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办刊人才引进、创办英文版期刊等。

六、材料提交

1.申报单位需提交《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5份及电子文件;

2.已入选2014年度“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的期刊出版单位,提交《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入选项目考评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5份及电子文件;

上述材料于2月4日前送达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上海市黄浦区绍兴路5号205室)。

七、文件下载

本通知可在“上海教育”网站( 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教育业务/学校科研”栏目中查找,附件《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也可在市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cbj.sh.gov.cn)通知公告栏中点击下载。

 

联系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   陈悦,电话:23116822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   周尚科,电话:6433911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

2.上海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入选项目考评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新 闻 出 版 局

 

2015年1月23日

相关附件:
        申报2015年度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沪教委科[2015]5号文)(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