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司法局完成2015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26.02.2016  11:2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县司法局自5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基层法律服务日常工作检查。检查共涉及县局于2015年1月8日向社会公告执业的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2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

 

本次检查采取基层法律服务所自查、所在乡镇司法所检查和县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执业场所公开公示、内部制度建设、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能对照检查项目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了收案登记、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卷宗质量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也发现少数基层法律服务所存在管理松懈、制度不全的现象。

 

县局对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时整改,加强管理,强化诚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树立基层法律服务良好形象。本次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