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发布  

27.04.2018  19:58

      为庆祝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作为上海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重要内容之一,上海市版权局日前对外发布了2017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1、《汽车人总动员》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2、上海家昌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3、郑某等人侵犯著作权罪案;4、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科洛弗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博尔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5、原告看见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海洋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表演者权纠纷案;6、SAP企业管理软件及培训教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7、广州硕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与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8、上海海关查办侵犯“星球图形”著作权足球案件;9、卿某侵犯著作权案;10、上海智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权利人文字作品案。

      以上案件,从性质上划分,刑事案件2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民事案件5件;从侵权作品类型上划分,文字作品侵权3件、影视作品侵权2件、网络游戏作品侵权2件、音乐作品侵权1件、美术作品侵权2件。

      2017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突出体现四大特点:1、对作品类型的司法认定更合理,取得较大突破。如广州硕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与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本案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首次将游戏画面认定为“类电影”作品的生效判决,被业界称为“网络游戏类电影作品第一案”。上海法院通过审理本案,在对游戏画面的保护众说纷纭的情况下,从类电影作品的定义及其分类方法出发,首次确认对于具备一定独创性的游戏整体画面可以作为类电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本案的裁判不仅对该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而且极大地鼓舞了网络游戏研发者的创作热情,提高了网络游戏权利人的维权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整个游戏、娱乐、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2、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收获有益经验。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对上海家昌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的查处中,通过“三合一”行政执法实现了一张处罚决定书同时适用两部单行法的重大突破,打破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之间“隔墙”,凸显了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和执法的体制优势,也为权利人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及维权成本。3、实施对网络侵权盗版犯罪行为的多部门联合打击,成效显著。如郑某等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上海公检法部门联合重拳打击企业内部员工非法窃取游戏源代码,与社会人员勾结建立私服牟利的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净化了版权市场,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4、以俄罗斯世界杯等重大国际活动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的国际形象。如上海海关在查办侵犯“星球图形”著作权足球案件中,主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保护与世界杯相关著作权专项行动,并成功查获侵犯著作权商品,为俄罗斯世界杯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4月26日,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发布2017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上海智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权利人文字作品案、卿某侵犯著作权案两案件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