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暨第五届金融检察论坛在上海召开

14.09.2015  18:03
   

以“金融检察与金融改革”为主题的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暨第五届金融检察论坛9月12日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司法机关、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的司法实务人员、专家学者80余人,围绕金融改革与法治完善、金融深化的刑法规制、金融检察的挑战与发展等专题进行交流和研讨。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出席会议,并为第五届金融检察论坛征文获奖作者代表颁奖。

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11月。五年来,该委员会每年聚焦金融法治热点问题,围绕“金融检察与金融安全”、“金融检察与民间融资”、“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金融检察与金融创新”等展开研讨,形成了一支由检察专业人才、金融实务部门、理论专家等组成的理论研究团队。

在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的推动下,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金融检察专业化工作。上海检察机关立足于服务保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全市三级检察院金融检察工作专业机构体系和金融检察工作制度。上海金融检察部门成立近四年来,受理金融犯罪案件近9000件,并与金融监管部门组建“上海金融检察联席会议”、每年发布《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金融领域热点问题,制发金融检察建议50余份,向有关金融机构提示防范金融风险。通过设立全国首家“金融从业人员廉政教育基地”、联合设计金融从业人员犯罪警示案例屏保程序、拍摄制作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加强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金融法治的社会教育。

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今年,北京、广东、江苏、浙江、上海检察机关集中办理了一批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案件,切实保护了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银行的经济权益,同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和行业提出了堵漏建制、风险防控的建议。

此外,中国金融检察法治创新研究基地和金融犯罪案例数据库也于今年正式建立并开放。金融检察委员会还利用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的“中国金融检察法治创新研究基地”这一平台,对信用卡犯罪进行了专项研究。

2015年,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围绕“金融检察与金融改革”的论坛主题,确定了金融国有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认定,证券法的修改对金融检察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诈骗犯罪问题,涉自贸区外汇、走私犯罪的法律适用等11项课题项目,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了各地检察机关、高等院校及金融专家的积极参与。最终,确定由11个课题组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目前,绝大部分立项课题已经按期提交课题中期论证稿。

本届金融检察论坛设置“金融改革与法治完善”的主旨演讲及“金融深化的刑法规制”、“金融检察:挑战与发展”两个分专题,来自司法机关、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的司法实务人员、专家学者等作了发言和点评。

金融改革鼓励创新发展,但也可能伴有违法犯罪。来自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一线的金融监管机构人员,结合近三年证券违法犯罪的总体情况,介绍了证券稽查执法部门的组织框架以及行政稽查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流程与运行模式,并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深化查审分离工作机制改革,探索行政调查与刑事侦办同步立案、联合办案、联合取证等方面对现行运行模式提出了近期优化建议。

有司法人员认为,众筹模式可能有望成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途径,但目前众筹在我国还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现行刑法框架下可能面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刑事法律风险。他认为,刑法不应将带给大众实惠与便利的创新事物轻易纳入犯罪圈,刑事司法更应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保持谦抑,特别是在运用兜底条款裁判案件时。

当前,我国在惩治操纵证券市场犯罪中存在具体行为司法认定较难、证据转化与证明标准模糊等难点,金融检察工作也存在与证券市场行政执法之间的衔接机制不完善、法律监督方式单一且效力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有司法人员提出,应当从坚持准确性和适度性原则、加强对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捕诉工作和法律解释工作、健全金融检察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共享机制,以及延伸金融检察职能参与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综合治理等五个方面,探索惩治操纵证券市场犯罪中金融检察职能的优化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