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召开2018年家庭农场发展工作例会

26.01.2018  14:51

1月12日下午,在浦东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召开2018年家庭农场发展工作例会。会议交流了各镇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的经验和特色,总结回顾了2017年新区家庭农场发展工作,并提出了2018年工作思路及具体布置近阶段的工作内容。浦东新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云龙、浦东新区农委综合发展处唐建明及15个镇家庭农场联络员等2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简要对2017年浦东新区家庭农场发展工作进行了总结,至2017年底,浦东新区累计发展到家庭农场536家,总经营面积达到8.9万亩,其中种植水稻7.14万亩,超额完成市农委下达给浦东的2017年家庭农场发展到483家、全区50%(6.5万亩)水稻面积由家庭农场经营的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浦东新区将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一是在严格规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复查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培训指导,完善“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一镇一库”的资料管理,真实反映家庭农场认定组建、生产管理、检查指导及业务考核等一系列运作发展过程。二是在家庭农场田块用途更新上,指导全面依托GIS农用地信息管理系统,依靠科技手段,结合组织检查,按实申报家庭农场田块用途和种植面积等相关信息,为统计数据及财政奖补资金的兑现提供精确可靠的依据。三是在组织评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基础上,积极筹划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比工作,加强宣传示范,为有品牌、质量好、讲信誉的家庭农场扩大社会效应,促进农场更好发展。张云龙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浦东新区家庭农场工作起了步开了头,只有工作不放松才能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二是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开展对家庭农场真实情况调查核实,规范手续,增强责任意识。三是同心协力,奋发有为。加强组织协调,优化管理方式,完善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一大批生产有序、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高标准家庭农场。

会议明确了近期要做好的几项工作:一是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精神,对市级示范粮食家庭农场给予粮食家庭农场品牌经营试点补贴资金,鼓励家庭农场重视农产品质量,选种优质稻米品种,应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参与品牌大米生产经营。二是从1月22日起,浦东新区农委综合发展处与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2018年度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其中家庭农场规范性经营检查包括:1、家庭农场主是否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和管理;2、是否将经营土地转包转租,或“拼装”和虚报面积;3、是否不履行协议,拒交、拖欠土地流转费;4、是否有“五违”、田间窝棚及将农田作废弃物堆场等现象;5、是否有秸秆焚烧现象的,对于以上各类现象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家庭农场经营资格。结合专项检查,对全区536家家庭农场规范性经营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由所在村委会出具评议意见,并由镇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在农业生产的检查上,主要抽查核实家庭农场申报麦子、绿肥及深翻的面积正确性,要求实际申报数据与GIS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会上,川沙新镇、祝桥镇、泥城镇、书院镇作了交流发言,川沙新镇着力从夯实基础工作,加强镇级自查考核,完善政策奖补及为家庭农场种植水稻购买保险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祝桥镇从如何提升农场形态,提高土地流转率,加强镇村组织的规范引导及检查方面进行了交流;泥城镇紧紧围绕家庭农场考核指标,积极出台鼓励种植水稻的扶持政策,对水稻种植占比大的家庭农场给予政策倾斜;书院镇则从加强家庭农场的生产指导服务,开展农技人员实地技术培训指导,又以试点党建进家庭农场工作,发挥农场主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周边家庭农场与农户的增收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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