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总工会召开2017年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年会

15.03.2017  19:39

  3月6日上午,2017年闵行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年会在区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倪学斌,区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金海民出席并讲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尹学新,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周信根,区人保局副局长沈萍,区总工会副主席于璐,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总工会主席以及志愿团律师等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副团长姚海嵩主持。

  会议介绍了2016年全区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及法律援助案件的总体情况,总结回顾了2016年志愿团工作情况,授予了志愿团团旗团徽,为新一届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并举行了志愿团与街镇总工会签约仪式,就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动员。

  2016年,志愿团共接待职工来访5026件,涉及职工700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9件,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10件,实现了窗口“法律咨询”单一服务到综合服务的转变。同时,志愿团律师积极投身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律宣传等各类活动,全年共开展了“法律课堂巡讲”27场,培训职工达1326人次,开展了在线法律咨询宣传,参与闵行工会微信“在线说法”栏目建设。此外,志愿团律师还积极参与区内群体性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动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倪学斌指出,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工会的重要职责,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离不开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做好工会维权工作:一是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加大依法维权工作力度。工会干部要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大职工普法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形成工会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要加强合作联动,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群体性劳资纠纷预警调处等工作。二是要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更好地解决维权专业化问题。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工会更好地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发挥智囊参谋作用,为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撑,为工会抓好法律人才队伍当好“导师”与“教员”。三是要完善志愿团自我管理,努力打造工会维权品牌项目。通过开展律师沙龙、工会维权工作研讨、法律援助案例征集等活动,提高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要建立一系列志愿团律师考核评价办法,形成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让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成为广大律师成长成才的平台。

  闵行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上海市工会系统中成立的第一家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经过14年的发展成长,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已拥有83名专业律师志愿者。其主要职责是受区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委托为有需求的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维权服务,目前服务范围已从原来单一的“劳动法律咨询”拓展到了“代书仲裁诉讼申请”、“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法律课堂巡讲”等多元化服务内容。2011年,由律师志愿团参与的法律咨询援助工作室被全国总工会授予第一批“全国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2013年,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被授予“上海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