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署推进2016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

25.03.2016  12:00

3月22日,市政府在松江区召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副市长时光辉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农办主任孙雷对2015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总结,并对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近年来,全市坚持集体所有、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以农龄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效益决定分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5年底,全市已有1458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占全市1677个应改村总数的86.9%;松江、金山两区已全部完成村级产权制度改革,这些已实行改革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都建立了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治理机制。二是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全市已有104个镇完成了镇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占122个有集体资产镇总数的85.2%;松江区和闵行区虹桥镇等15个镇完成了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运行情况良好;闵行区七宝镇,嘉定区南翔镇,金山区廊下镇、亭林镇、山阳镇,浦东新区唐镇、万祥镇,长宁区新泾镇等8个镇已启动了镇级产权制度改革。三是改革的效益正在逐步显现。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治理机构更加完善,农民利益得到更好保护,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截至2月底,全市已有26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了2015年度分红,惠及成员人数66.8万人,比上一年翻一番。

会议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充分认识推进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坚守改革底线,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稳妥推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扎实推进。会议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一是继续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村一级,除资不抵债和负资产的村,剩下的村要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全面完成全市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做到应改尽改。二是积极推进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年内,全市要全面完成镇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已经开展试点的区要在深化改革,扩大试点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区县,今年至少要开展1-2个镇改革的试点,确保镇级改革不留空白。中心城区的五个区,城市化进程已基本完成,更要加大改革的力度,争取年内有1-2个镇率先完成改革任务。三是组织治理机构更加健全。要进一步促进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治理机构,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