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系统推荐2015年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对象公示

06.07.2015  16:15

  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评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各有关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推荐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国库科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预算处主任科员杨墨、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龚莺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1: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简要事迹

  先进集体2: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国库科简要事迹

  先进工作者1: 杨墨简要事迹

  先进工作者2: 龚莺简要事迹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2015年7 月10日前向市财政局人教处反映。联系电话:54679568*21033、21035;联系地址:肇嘉浜路800号2103室;邮编200030。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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