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

19.02.2015  19:23

   1.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今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会计初级资格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0:00至1月23日24:00,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10:00至1月31日24:00;

  会计中、高级资格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10:00开始至4月17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0:00开始至4月30日24:00结束。

  网上报名操作等事宜,届时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相关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后进行操作。考生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信息和修改使用。

 

   2.问: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否在本市报考?

  答:如果考生符合各项报考条件,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在本市报考。

 

   3.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初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 2015年本市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

 

   4.问:2015年的中级资格考试,上海是否实行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规定,2015年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属于试点,上海不实行无纸化考试,仍采用传统的纸笔考试。

 

   5.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6.问: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所持有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学历要求。

 

   7.问: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考生,哪年毕业才能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考生(指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的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前毕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时间要求

大专

2010年12月31日前

本科

2011年12月31日前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2013年12月31日前

硕士学位

2014年12月31日前

博士

无年限要求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无年限要求

  

      8.问: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考生,何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考生,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者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时间要求

大专

2010年12月31日前

本科

2011年12月31日前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2013年12月31日前

硕士学位

2014年12月31日前

博士

无年限要求

 

   9.问: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考生,何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才能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

学历

报考高级资格者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取得时间要求

大专

2010年12月31日前

本科

2011年12月31日前或2010年12月31日前

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2012年12月31日前

博士

2013年12月31日前

 

   10.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11.问:2014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今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此类考生可在上海报名考试。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2015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12.问:如果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报名时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3.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缴费确认后,无法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按时缴清费用,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成功并按时缴费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

  (7)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自行修改。但缴费一旦确认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改动。

 

   14.网上支付如何操作?是否必须使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

  答: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付费演示,进入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平台,即可办理网上支付。因此,凡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办理缴费,不一定使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34-6。

 

   15.问: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如何报名?

  答: 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初级不受此限)。因此,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6.问:网上报名系统中“地市”和“报名点”如何理解?

  答: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是指考生选择的考场所在区县。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安排在考生选择的区县辖区学校。其中,初级无纸化考试日期、场次和考场,均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中高级考试的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高级资格考场统一安排在上海市区。

 

   17.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通过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

 

   18.问:违反承诺的考生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成绩。

 

   19.问: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上传电子版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5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以便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上传的照片主要用于制作准考证、合格人员登记表、合格证书等。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报名表》右下方查看本人的照片,且无法修改或再次提交。

 

   20.问: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支付。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免交报名费和考务费,但订购考试用书的,应按要求支付订购费用。

  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21.问:如何订购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

  答: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一并办理订购手续。

 

   22.问:本市有无会计高级资格考前辅导班?如何联系?

  答:考生可自愿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网上辅导班,网址为 http://sa.esnai.net

 

   23.问:考生订购的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领取?

  答:为方便考生领取考试用书,本市今年继续提供快递送书服务,考试用书抵达本市后,一般将于一周内送达考生。

  (1)每位考生订购考试用书时,最多只能选择相应考试级别中的一套考试用书。在此范围内,无论选购几本考试用书,考生均需支付8元快递费。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的发票,一并随快递送达。有关操作要求和说明,详见报名操作流程。

  (2)快递送书服务仅限本市范围,若考生填写的送达地址为外省市,概不送达。

  (3)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规定,初级资格报名于2015年1月31日结束并由本市统计上报全市订书情况后,出版社才能将本市订购的全部辅导用书集中发送本市。本市收到后,还需整理和分装,然后才能快递送达考生。因此,正常情况下,考生在2月下旬才能收到所订的初级资格辅导用书。由于临近春节假期,快递服务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请考生耐心等待。

  (4)快递送书联系电话:63784527。

 

   24.问:如何领取发票和收据?

  答:(1)选择快递送书服务的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发票,将随快递一并送达。

  (2)不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会计初级资格的考生,可于2015年2月13日前,直接到相关区县财政部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领取收据。2015年12月31日前未领取发票和收据的,视为放弃。

  (3)不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会计中、高级资格的考生,可于2015年5月15日前,直接到相关区县财政部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领取收据。2015年12月31日前未领取发票和收据的,视为放弃。

 

   25.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1)参加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7日10:00至5月13日24:00时限内,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2)参加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3日10:00至9月9日24:00时限内,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26.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5年6月15日前,上海财政网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2015年10月30日前,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管理部门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

 

   27.问:如果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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