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26.06.2015  12:33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督〔2015〕68号)相关要求,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检查单位名单、检查目标、检查重点和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1.上海威衡会计师事务所

  2.上海鼎邦会计师事务所

  3.上海鼎业会计师事务所

  4.上海睿益会计师事务所

  5.上海锐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上海广巨会计师事务所

  7.上海中金会计师事务所

  8.上海柯拉克会计师事务所

  9.上海壁之信会计师事务所

  10.上海天一会计师事务所

  11.上海锦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上海玛泽会计师事务所

  13.上海沪江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上海友道会计师事务所

  15.上海道和会计师事务所

  二、检查目标

  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一方面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控制系统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审计报告质量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充分发挥和放大行政监管效能,以达到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行为、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度分析,力求发现现行行业自身发展、行政和行业监管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相关政策制度性缺陷,为创造公开公平、优胜劣汰的注会行业监管环境提出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重点为2014年度各事务所实施鉴证业务执业质量情况,主要检查内容为:1.事务所制定的执业质量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 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3. 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4. 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5.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6. 注册会计师年报审计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保存了审计工作底稿。

  本次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检查的同时,检查组应对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实施检查,重点关注被检查事务所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方面是否合规等。检查人员还应关注被查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费、业务报备和人员资质等情况。

  联系人:沈索怡

  联系电话:62480886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2015年6月23日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