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7.06.2015  01:49

              6月16日,上海市教委举行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媒体通气会。201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在全市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确保了本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各项就业指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201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总量为17.7万,生源总量与2014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研究生4.2万,本科9.0万,专科(高职)4.5万。截至6月11日,上海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为62.40%,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其中:签定就业协议47.90%,委托、定向单位就业3.04%,国家地方就业项目0.01%,升学7.15%,出国4.30%。

按学历层次分: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签约率,研究生有所下降,本科、专科(高职)均有所上升。具体包括研究生签约率为69.95%,下降2.98个百分点;本科生签约率为57.95%,上升0.90个百分点;专科(高职)生签约率为64.41%,上升0.20个百分点。

按学校类型分:985/211院校(9所)毕业生签约率为72.60%,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老本科院校(12所)毕业生签约率为51.74%,同比上升1.30个百分点;新建本科院校(13所)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为52.89%,同比上升0.04个百分点;非民办高职高专院校(18所)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为57.64%,同比下降0.73个百分点;民办高职高专院校(13所)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为81.33%,同比上升5.15个百分点。

按性别分:男生签约率为61.99%,女生签约率为62.78%,男女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差别不大。

从学科门类(专业大类)看,毕业研究生就业签约率超过70%以上的有经济学、教育学、工学、医学、管理学,低于60%的为哲学、法学、历史学、农学、艺术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签约率超过60%以上的有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低于50%的为法学、文学、农学。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签约率超过70%以上的有农林牧渔、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电子信息、轻纺食品、艺术设计传媒、公安,低于60%的为交通运输、医药卫生、法律。

目前,本市高校各类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高校毕业生总体情况呈以下特点:

就业岗位供给充裕

截至6月10日, 共有25262家用人单位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了201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用人需求信息登记,用人需求总数达120602个,岗位供给充裕。与去年同期相比,用人单位数增加了7.16%,用人需求降低了6.7%。

企业平均招聘规模下降,小微企业日益成为主流,超过需求总量的60%,成为毕业生就业岗位提供的主体。国有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的用人需求有所下降,尤其是化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企业下降明显。

高校毕业生更关注职业生涯发展

一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仍然是毕业生就业首选。二是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约谨慎。绝大多数毕业生对小微企业不了解、不熟悉,担心其前景难测,增加了就业选择的难度。三是毕业生就业更加关注薪资水平、企业前景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对低收入岗位,一些毕业生宁愿选择待业。四是非上海生源离沪就业的毕业生有所上升,据调查了解,2015年离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预计将超过20%。

自主创业和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有所增加

国务院“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和市委《关于加快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颁布,大大激发了毕业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本市高校也积极开设创新创业培训、设立创业孵化基金、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鼓励大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创新创业。自主创业日益成为大学生走向就业市场的重要形式,尤其是艺术类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已经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去向。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高校毕业生即将离校的最后一段时间,市教委将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支持下,通力协作,确保就业工作整体平稳,实现充分就业,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

第一,要求高校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于暂时没有就业打算的,了解情况后,及时沟通引导;对于有就业打算,且有就业意向的,开展就业指导;对于有就业打算,但自身无能为力的,实施就业帮扶。促使学生形成合理预期,尽可能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抓住最后时机,实现就业。

第二,深入推进促进创业工作,为各种类型的学生成长提供所需条件支撑,尤其是努力创造适宜创业的学籍和学校生活条件保障,解除有志于创业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完善创新创业孵化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为有自主创业意向和已在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举办好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三,协助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如“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和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的各项任务。

第四,市教委将和市人保局等相关部门继续密切协作,扎实落实好国发23号文和国办发36号文对创新创业的工作要求。加强沟通,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移交工作实现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