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法律援助工作数据分析报告

02.02.2016  16:15

 

2015年,本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能作用,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本市2015年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情况

 

(一)法律咨询情况

 

2015年,本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咨询85466人次,同比增长1.36%,从接待咨询内容看,居首位的是劳动争议纠纷,共24200人次,占接待咨询总数的28.3%;其次是婚姻家庭纠纷,共21501人次,占接待咨询总数的25.2%;第三是房屋纠纷,共13701人次,占接待咨询总数的16.03%。

 

“12348”专线接答法律咨询263938人次,同比增长7.12%。从“12348”专线咨询内容看,居首位的是合同纠纷,共47851人次,占专线咨询总数的18.1%;其次是劳务纠纷,共40861人次,占专线咨询总数的15.5%;第三是房屋纠纷,共30555人次,占专线咨询总数的11.6%。此外,关于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诈骗的咨询明显增多。从各区县接答情况看,如崇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答9538人次,同比增长145.95%;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接答8292人次,同比增长128.37%。

 

(二)法律援助案件情况

 

2015年,本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426件,同比增长14.68%。各区县案件量增减不一,其中增幅最大的是静安区,增幅为51.13%,降幅最大的是黄浦区,降幅为16.35%。从案件涉及的人群看,涉及外来人员的案件14608件,占案件总数的59.8%;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数为8656件,占案件总数的35.44%;涉及妇女的案件数为5820件,占案件总数的23.83%。

 

2015年,本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为9714件,同比减少3.39%。从各区县刑事案件数量变化来看,少数区县全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保持显著增长,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案件总数同比增长56.25%,松江区刑事案件总数同比增长38.68%,静安区刑事案件总数同比增长33.14%;同时,过半数区县刑事案件总数出现不同程度的负增长。从案件类型看,法院通知辩护案件数量为4914件,接近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50.59%,仍是本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来源。参与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共办理案件为251件。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总数为14712件,同比增长30.84%。从各区县来看,其中静安区民事案件总数同比增长60.69%,浦东新区民事案件总数同比增长57.66%,嘉定区民事案件总数同比增长39.3%。从案由分析,占案件数量首位的是劳动用工纠纷,为13418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91.2%;其次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为483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3%;第三是赡养、抚养、扶养类纠纷,为264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8%。

 

二、 法律援助总体业务数据情况分析

 

(一)群体案件数量明显增加

 

2015年,全市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分析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动纠纷类群体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如浦东新区受理了一起涉及受援人超过千人的群体案件;静安区受理群体案件24起,涉及人数310人;嘉定区受理群体案件86起,使民事案件数量总体维持较高水平。

 

这类群体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集中在特定的时间阶段发生。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9至12月及2至3月间发生,有明显的时间区间可循;二是追讨发生在早期的短期欠薪。如松江区的农民工被欠薪群体案件涉及的工资拖欠时间多为2至3个月,但欠薪发生时间则在一年或更早以前;三是案件风险等级稳定可控。反应出劳动者维权的理性意识增强,维权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援助律师。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申请类案件占比偏低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近亲属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无法完全理解法律援助条文的规定。当事人是否能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办案机关是否积极作为,尽到充分的告知和转交义务。由于新刑诉法实施时间还不长,本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部门间的衔接配合还不够顺畅,侦察、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告知和转交的规定落实尚未完全到位,导致本市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高。

 

(三)接待咨询及专线接答量增幅较小

 

2015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咨询及“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数量增幅较小,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区县接待咨询量向专线咨询转移。随着“12348”法律咨询专线的知晓率与品牌效应提升,越来越多的百姓选择专线这一更为便捷的咨询方式寻求法律问题的解答;二是夜间接答量不断攀升。自“12348”法律咨询专线开通24小时人工接答以来,夜间接答数量持续增长,2015年已超过4万人次。三是社会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全民普法相关工作的全面展开,法律已成为百姓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词汇,以法律为主题的各类电视广播节目越来越多,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及自身的利益纠纷,对包括“12348”法律咨询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提高法援宣传工作针对性,加强与劳动部门联动

 

随着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长期以来保持较稳定增长,法律援助知晓率不断提升,劳动类群体性案件特性也随之发生变化,针对农民工讨薪群体案件的新特点,一方面,建议及时调整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重点,从扩大知晓率进一步深入到维权细节的宣传,如采取维权手段的最佳时间点、如何保存更多的有利证据等,提高维权实效性,从根本上降低诉讼风险,使受援人能获得更为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另一方面,针对劳动类群体案件在春节前后集中发生的特点,建议与各区县劳动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在固定时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分辖区对有劳资纠纷苗头的企业进行提前介入,在初期及时化解纠纷。

 

    (二)加强值班律师工作,确保在押人员的申请权

 

        本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全市17个区县已全部在看守所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室,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但是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明确规定,各办案机关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会见在押人员、速裁程序中的职责定位、运作模式等方面仍存在分歧,导致值班律师发挥作用有限。因此,要以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为契机,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调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有效保障在押人员有关法律援助的知情权和申请权,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

 

(三)加快法援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法援新模式

 

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应用,积极探索开展符合新时代、新形势的法律援助工作,从而更好地服务上海人民、服务上海法治建设。因此,以法律援助服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积极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开发法律援助网上预约申请、查询申请进度、办案律师情况和案件办理进展、服务质量反馈等功能,同时开发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平台,使律师能够利用碎片时间提供法律咨询、获取指派信息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要求提示、进行办案过程反馈、申报结案等,实现集信息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审查、监督管理、结案付费于一体的网上管理服务平台,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优化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同时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律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