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05.08.2015  04:26
      自四月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公布以来,市教委、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外联办”)会同市文明办、团市委等单位,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至今市教委等从市级层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文件。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校外联办先后制订了《关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组织记录操作办法的通知(试行)》、《关于遴选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首批推荐场所的通知》等文件,对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的内容、学时数、开展过程、记录方式以及实践基地遴选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调研,积极开发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市教委、市校外联办会同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文广局、市科委、市体育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县、学校、社会实践基地代表及相关专家学者对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托校外联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了1514个社会实践基地,提供学生实践岗位13万余个(截至7月24日),并在不断的开发扩展中。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集聚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对多元志愿(公益劳动)岗位的需求,市教委等在试点的基础上正在专题调研以多元项目带动志愿服务岗位开发的管理办法。

三是搭建了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该平台强调学生身份真实、活动过程真实、信息记录真实,是一个集岗位发布、在线报名、信息记录和公示反馈于一体的数据平台,贯穿于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据信息平台统计,截至7月24日,98%的高一学生已在信息平台注册,注册人数达53548人,其中87%的注册学生已预约了社会实践岗位,预约人数达46462人;已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的高一社会实践服务岗位数为132688个,其中95.8%的岗位已被预约,预约岗位数达127130个。

四是开展分类培训及现场调研指导。市教委、市校外联办联合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文广局、市科委、市体育局等单位,面向区(县)职能部门、社会实践基地和学校开展了20多次分层分类培训,加强政策解读,指导区(县)、学校和基地做好相关工作。此外,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各种方式,安排专人随时解答基地工作人员及学校教师在使用电子平台中遇到的问题。暑假起,市教委等又组织来自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关工委、中小学德育研究会等推荐的50多名专家,分为19组,每组3至4人,对143家市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全覆盖专项调研,平均每位专家走访了7至8家社会实践基地,了解社会实践基地的运行、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的实际状况、“馆校”、“社校”联动机制及需求,现场指导基地岗位的设置、发布、与学校的合作路径、学生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与记录等工作。

五是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市教委、市校外联办组织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听取学校和社会实践基地在工作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推广学校、基地、社区、区(县)的有效做法。

从目前进展情况看,评价办法的导向作用已初步显现。2004年起发布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2010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早就提出了要求:高中阶段社会实践每学年不少于30天,其中志愿者服务不少于60学时,在课程计划内的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不足部分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各学校应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纳入课程计划之中,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但往年执行情况并不均衡。今年,随着评价办法的推进,学生真正走出了校门,开展志愿服务,这就是评价办法的导向作用。但如何引导学生关注不同岗位经历对自身能力的锻炼,如何引导家长真正放手让孩子在社会大课堂去体验成长,如何引导社会各方面为孩子们了解社会提供更多的资源,这些问题还需要各部门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