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盼尽快改变公园“冬令时” 官方:在做调查

29.10.2015  10:11

  10月26日,本报刊登了《“夜公园”全年延长开放难在何处》的解放调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市民来电,认为公园管理部门实行一刀切的“冬令时”做法,是缺乏创新意识的惯性思维在主导,有懒政之嫌。更多市民在质疑同时,提出了积极的建议。记者为此还采访了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教授、复旦大学社会共生研究中心主任胡守钧教授。

   公园实行“冬令时”,理由并不充分

  进入10月,沪上许多公园进入“冬令时”,关门时间提前到晚上6时,使习惯了晚饭后到附近公园散步、健身的居民频频吃“闭门羹”。“公园关门时间太早了!”许多市民来电,表示有同感。公园方面的解释是基于成本、扰民与安全问题的考虑,但不少市民认为这些不能成为早早闭园的理由。

  复旦大学社会共生研究中心主任胡守钧教授认为,作为公共资源的公园应当立足于为民服务。相关管理部门为市民提供的这类服务,应当要到位,不能做一半废一半,要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尽职尽力改进工作。事实上,作为公民休憩场所的公园绿地,往往白天的利用率不如晚上高。在市民真正需要的时间段,公园却关闭了,十分可惜。绿化部门提出的成本、扰民、安全三大难点,其实都不难解决。如成本方面,公园作为公共产品,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争取财政支持。扰民方面,可建立强制性规定,限制噪声分贝数,如超过即进行劝阻、制止,甚至是惩罚;相关部门应主动承担起对市民的教育责任,如设置醒目的标识进行提醒。安全方面,加强管理人员安全巡视、多安装路灯等相应配套设备,也可引入志愿者、公安部门等参与安全管理。

  白领宋小姐、市民李女士等多位读者来电说,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人多公园少,如何顺应群众日益增长的亲近自然的需求,有关部门应该跨前一步,主动作为。不妨学习借鉴一下国内外城市相关的先进管理经验。同时要有担当精神,不要怕失误、怕风险。办法总比困难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规避责任的心态,担忧出事就关门了事,其实就是不作为,有懒政之嫌。要真正为民着想,克服困难,转变作风,问题总有方法解决。要说担心夜公园安全,杭州西子湖畔的曲院风荷、太子湾公园等,均已实行24小时开放。西湖水域面积远超上海各公园的人工湖面,为啥人家能够做到24小时开放?

   延长开放时间,需自律和他律并举

  “延长公园开放时间,我们就更不得安宁了。”家住襄阳公园附近的陈女士在电话中诉苦:公园内跳广场舞人群用高分贝的扩音喇叭,噪声让人实在无法忍受。一旦延长开放时间,扰民的噪声也会随之延长。首先要提高市民素质,将心比心,不能欢乐了自己,痛苦了别人。

  家住黄浦区的陈先生也被一些不文明游客的行为所苦恼。他家附近的丽园公园,全天开放;但不能忍受的是,一些中老年人,经常开着高音喇叭跳广场舞,常常持续到晚上10时以后。公园是公共场所,建议公园与社区联手,加强对游客的教育,也呼吁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闸北区的马先生则提出,公园噪声扰民问题,并非不可解决。除了游客必须自律外,公园也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进行管理。例如,他家附近的闸北公园,几年前就在园内安装了噪声检测设备,还派工作人员手持噪声监测仪巡视,一旦发现数字超过70分贝,就上前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则报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公园还对携带大型音响器材入园的市民进行劝阻、制止,也不给这些设备提供供电、存放等服务。这些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其他公园可以借鉴。

   防范安全纠纷,各方应有担责意识

  从事园林工作的王先生说:平心而论,公园延迟闭园时间,对园方的确是个考验。因为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公园往往要承担赔偿责任。他举例说,前不久,几名游客在某公园打羽毛球,后退过程中撞倒一老人,致老人受伤。老人要求打球者承担责任,打球者却把公园告上法庭。又如,一老人在公园里不慎落水,水深仅60厘米,但老人告公园没有设栏杆,应承担赔偿责任。有的司法部门常常视游客为弱势群体,让公园担责,公园因此有后顾之忧。他认为,当今是法治社会,全社会应该形成一个共识,那就是依法办事。不仅在舆论上,在司法实践中,都要坚持这个原则。如果是游客责任,就不该让公园进行赔偿。

  市民倪先生、赵女士等建议,公园具有公益性和福利性。建议推出特定的“公园公众责任保险”,让管理部门作为投保人,而社会公众作为受益人。这样,既可免除公园方面的后顾之忧,也能让更多市民在更多时间里,亲近自然。

   建协商机制,让不同主体有效互动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教授,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对公园是否该实行“冬令时”给出了看法。章教授认为,新的需求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而产生。对市民的合理化新需求,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回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管理责任,而不能以“难处”为借口,少做甚至不做。应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一个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在公园延长开放时间这一问题上,的确会牵涉到成本、安全、环境等诸多问题,光靠公园或是绿化部门单方面决策,是无法解决的。唯有将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困难、担心和能力,放在一起交流,在互换意见中寻求到一个“最大公约数”,才能合理地解决问题。

  良好的社会治理,不仅包括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有效互动,还包括社会不同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在开放性的公共场所活动,不仅是尊重和享有自己的休闲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在人口密度高、空间狭小的大城市中,每个人的活动必然会对其他人群产生影响,因此,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就成了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公园延长开放时间本是件好事,但任由“噪声扰民”,好事将变成坏事。对此,公园可否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持续扰民而不改的群体拉入黑名单,拒绝其入园,以保证大多数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对于市民希望绿化管理部门能就公园延长开放,给个明确的计划和时间表的要求,市绿化局公共绿地处表示:他们对市民呼声很重视,目前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做社会调查;将根据实际需求,以及公园在硬件、资金逐步到位的基础上,延长开放更多公园。同时,呼吁游客加强自律,尽量避免夜间噪声扰民等矛盾;也希望市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大家一起努力,加快夜公园全面开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