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机关干部“三法三条例”培训班开班

06.03.2015  09:39

工会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迎来“大考

  《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三部国家法律,《上海市工会条例》、《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代会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作为一名工会工作者,是否已完全领会、掌握了这些法律、法规中的精髓?3月5日,为提高机关干部个人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市总机关干部的“三法三条例”培训班正式开班。据悉,培训结束后,所有参与培训的成员都将面临一场动真格的“大考”。市总工会主席洪浩出席开班式,并要求全体机关工会干部珍惜和抓住这次机会,力争做学法、用法、普法的模范。

   全体机关干部培训考试一个不落

  培训涉及的“三法三条例”是规范和保障工会组织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基本依据,也是每一名上海工会干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必须掌握的基础法条。

  据了解,市总决定开办“三法三条例”专题培训前酝酿已久。从去年底起,由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牵头,市总组织部、法律部、民管部等相关部门与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一起精心筹划、相互配合,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完成了培训方案制定和授课讲义编写等工作。培训为期三周,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包括主席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机关干部都被要求参加。

  洪浩指出,举办培训班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集中式学习和专题化培训,让全体机关干部更全面系统地熟悉掌握“三法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条款,进一步提升市总机关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学法用法普法人人争做模范

  洪浩指出,当前,工会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新常态新挑战,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任务相当艰巨繁重。另一方面要清醒地看到,在全市工会系统干部队伍当中,法治意识薄弱、依法维权能力欠缺、专业法律人才匮乏等问题还相对突出和普遍,机关干部队伍在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及其能力水平等方面还亟待加强和提高,相对于肩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任务,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和诸多不适应的地方。

  他要求,市总机关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模范。不为任何势力所扰,不为任何压力所动,不为任何私利所惑,不为任何困难所惧,敢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要督促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他强调,机关工会干部要做普法的模范。每个人都要做“三法三条例”的宣传队、播种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觉地加入到普法宣传的行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