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市总工会提案建议加强劳动保护

19.01.2017  16:14

  当前,本市建筑业一线职工基本上由农民工组成,占比达到90%以上。据近年本市职业伤害事故的统计,建筑业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行业之一。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已成为加强和改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根据2016年5-9月对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现状的调查,市总工会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五大安全问题是行业通病

  在调查中,市总工会以99家施工企业和497名农民工为样本,对其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视。结果显示,本市目前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超时工作、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质量不高、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和行政管理职能交叉重叠,这5大类安全生产问题成了建筑业施工企业的“通病”。

  目前,建筑业施工企业超时加班加点现象较为普遍,农民工往往处于“连轴转”的状态,加上行业内普遍实行的计件工资制,不工作就没有收入,导致许多农民工不能享受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加之很多工作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这种透支健康的方式给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埋下了严重隐患。

  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也是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施工单位出于成本和利润考虑,极力压缩安全投入,随意降低标准或减少项目,将结余费用当作利润。选购劳保用品时,部分单位挑选廉价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还有些单位擅自更改防护种类,达不到防护标准,留下安全隐患。安全培训在部分企业得不到应有重视,走过场、“大杂烩”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管理单位多反而管不好

  建筑施工由于特定的行业属性,存在着劳动强度大、高风险岗位多、人多事杂等特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更具难度。据近年本市致死性职业伤害事故的统计,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农民工伤亡人数占到90%以上。

  调查发现,部分企业自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施工单位未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活动,导致现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有的单位隐患排查不认真,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问题或习惯性“三违”听之任之,使得违章人员习惯成自然,恶性循环。

  在行政监管方面,调查还发现,建筑施工安全存在“多龙治水”的问题,管理单位包括安监、住建、质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多且散,在管理标准、管理方式方面也各有一套,部分管理职责交叉重叠,造成了施工单位疲于应对的局面,管理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四项举措密织“安全网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市总工会提出4项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市建筑业的农民工劳动保护。

  首先,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被放在首要位置,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力度,增强法治意识。第二,落实安全资金有效投入。市总工会提出,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开工前要制定方案和预算,开工后要结合进度落实相关费用,施工结束后对发生的费用要进行决算,并对项目部进行考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须加强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费用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此外,教育培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总工会提出,要确定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坚持做到因需施教,因人施教,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为防止事故发生奠定基础。在加强行政监察执法能力方面,市总工会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建筑行业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行政监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