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局六举措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21.09.2016  21:43

  为进一步巩固2015年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整治成果,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8月20日起至11月20日,集中三个月时间,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再次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

  一、全面开展主体资格专项检查。以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一步消除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死角盲区。

  二、强化农村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日常巡查计划及分级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责令食品生产者一律停止使用,不能整改的食品标签一律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备案后销毁。

  三、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义务情况,加强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监管。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积极协同农业部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切实整治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四、开展农村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许可清理,监督农村学校食堂的基本条件全面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年内基本消除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无证供餐现象。做好农村家庭集体宴席和家宴服务者备案登记的宣传报道,引导农村居民自觉选择经备案的家宴服务者制作家庭集体宴席。

  五、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会同工商等部门,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治理行动。

  六、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联合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针对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农村市场假冒伪劣窝点,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动,严厉整治农村市场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以及侵权仿冒的“山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虚假宣传等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摘编自网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