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办法

19.02.2015  19:01

中心城区道路检查井盖整治项目全面启动

 

    日前,从市建设管理委获悉,《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出台,9月4日,市建设管理委联合市交通委召开了办法宣贯和工作推进会议。

    井盖日常管理和托底处置有了“尚方宝剑”

    全力以赴消除“马路陷阱”

    日前,由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并转发。这标志着道路管线检查井盖的日常管理和托底处置有了法律规范。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8+2”整改工作要求,市建设管理委聚焦民生热点和难点,建立了管线检查井盖“托底”管理机制。据悉,新出台的《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明确了检查井盖权属单位管理维护与相关管理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厘清了托底管理的范围,梳理了各管线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工作流程,健全网络,形成合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试行办法》规定,市建设管理委是本市检查井盖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路政局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检查井盖的监督管理。管线产权单位是检查井盖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自检查井盖的维护管理。如发现缺失、损坏的检查井盖,管线产权单位未能在“市区2小时、郊区4小时”的时限内进行妥善处置,为确保安全,道路上的井盖由道路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实施代履行,道路管理机构采用管线产权单位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备用井盖代为补装或更换。

    市、区以及权属单位等相关部门联手

    整治3万余个老旧井盖

    中心城区道路检查井盖存量整治项目目前已经启动,徐汇区率先展开试点工作。全市计划通过三年时间,整治中心城区存量老旧井盖3万余个,逐步缓解本市道路井盖“路框差”、“盖框差”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设施服务水平和安全运行能力,更好地为市民交通出行服务。

    道路检查井盖整治项目是指使用改进型防沉降盖板及自调式-防沉降窨井盖框,更换道路存在病害的各类老旧的市政公用管线检查井盖,同步整治井盖周边道路下沉、凹坑等病害,进一步消除道路存在的井盖安全隐患。

    据市路政局道路养护部门介绍,本轮中心城区道路检查井盖整治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外环线以内的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静安、黄浦、徐汇、闵行、宝山等十个区,更换总量约3万余个,优先整治主干路及主要次干路的检查井盖,有道路大修计划的路段同期实施防沉降井盖更换工作,并纳入井盖整治补贴范围。其中,2014年计划整治1.9万个井盖,2015年计划整治1.39万个井盖。

    本次道路检查井盖整治项目,市级财政将定额补贴区财政道路检查井盖整治费用,路面修复及采购井盖费用由各区财政承担,井身加固、升井、调换井盖施工费用由各管线权属单位承担。为积极推进井盖整治项目,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与管线权属单位、区道路管理等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市路政局制订了《“十二五”中心城区道路检查井盖整治项目实施细则》,明确由市路政局负责本次道路检查井盖整治项目的跟踪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审查项目开竣工情况;各区建设交通委负责综合协调、计划管理、资金监管等工作;各管线权属单位实施井身加固、升井、调换井盖工作;各区市政署负责项目立项、采购井盖、路面修复等组织实施工作;相关井盖生产企业做好井盖改进等配合工作。项目完成后,各管线权属单位将井盖纳入日常管理范围。

    老旧井盖整治有标准

    更换后统一加注标识和编号

    为了做好本次道路检查井盖的整治工作,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各区市政署、各管线权属单位、井盖制造企业等联合组成检查井盖存量整治工作小组,加强信息互通,健全工作合力;协同排定计划,增强施工磨合;召开专项会议,协调瓶颈难题等。

    各区建设交通委成立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以整条路段统一整治为主,整治标准严格按照《改进型防沉降盖板安装工法》、《自调式-防沉降窨井盖框安装工法》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各管线权属单位也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步骤、有计划的推行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检查井盖存量整治工作。项目施工时必须避让交通高峰时段,作业现场设置明显、规范的施工标志,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当日不能修复且需要保障道路安全通行的,必须实施钢板覆平措施。

    为了便于今后的长效管理,本次整治项目完成后,井盖将统一标识权属和编号,并且建立设施档案。市路政局日前开展了科技攻关,在广泛征集各检查井产权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牵头编制完成了《上海市道路检查井统一标识及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优化道路检查井统一标识方案,“一盖一编码”,期望通过统一的检查井标识,实现方便公众辨识、联动管理系统、提高处置效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