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上海市实施 办法》实施情况监督专题调研

22.10.2014  18:12

  为进一步了解传媒在促进性别平等宣传及妇女权益保护中所做的努力,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继续推进传媒性别平等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市人大内司委联合市妇儿工委于10月13日下午和10月14日下午分别组织市人大代表、相关单位参加在上海广播电视台、市工商局开展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监督专题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沈志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委员史秋琴,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妇联主席徐枫参加活动并讲话。市委宣传部秘书长姜迅、市工商局副局长钟民、市妇联副主席刘琪和市网信办副处长叶青围绕“传媒的性别平等宣传及妇女权益保护”主题,作了专题汇报。近10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市妇儿工委办等业务处室干部近30人参加活动。

  与会同志考察了上海广播电视台文化创意空间、新闻中心和上海市广告监测中心。市人大代表围绕传媒在性别平等宣传中承担的责任、发挥的作用、努力的方向,性别平等的制度保障、推进策略等进行了讨论。沈志先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上海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保法》形成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传媒、妇联,发挥自身优势,工作成效显著。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和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尚有差距,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努力:一是要依法履职,杜绝损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要形成长效机制,建立一整套监测、检查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市人大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传媒要加大对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的宣传,网络、影视、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要探索创新男女平等的舆论导向,着眼于国情、市情,从新情况、新问题出发,提高宣传质量、拓展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方式。要根据广覆盖、更深入的总体要求,形成合力、分层推进,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使两性平等更好地融入上海文化,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史秋琴副主任希望各部门从关注公共政策出台、关注成功女性典型事迹推广、关注妇女维权案例分析的“三关注”宣传工作上下大功夫,从源头上促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

  徐枫主席代表市妇儿工委办感谢市人大内司委领导、相关部门对两性平等话题的关注和工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她认为,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对推进下一步工作很有启发,上海的主流媒体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发挥了积极、正面舆论导向的作用。希望各委办齐心协力、放眼未来,以更高的视野考虑两性不同特点,进一步认识和发挥女性价值,从制度保障、氛围营造等方面,为两性获得平等发展机会提供支持。

来源:市妇联妇儿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