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下月举行

26.12.2014  09:00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定于明年1月6日至8日举行,将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三部法规草案进行一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该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据介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内司委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围绕养老设施规划落地、医养结合等重点问题开展20多次座谈和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还会同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带着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社区联系群众,当面听取广大老年人的意见建议,共有277位人大代表和5478位居民完成了调查问卷,131位人大代表及部分老年人还对法规修改提出了近千条具体意见。据悉,该条例修订草案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原则、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和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对原有条例作了较大幅度修改、补充和完善,在老年照料护理评估制度、养老设施规划、社区养老服务等方面富有特色。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本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的报告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和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修订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有关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关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有关人事任免案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决定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提出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决定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本市2014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报告的说明,关于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书面审议;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本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两个复函的评价意见,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评价意见,以及关于本市2014年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本市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出席。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