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推出“双随机”抽查制度 提高监管效率

18.01.2016  11:12

  昨天,上海市工商局正式推出“双随机”抽查制度,改市场巡查为“阳光执法”,明确本市工商部门对辖区内不特定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开展综合监管前,必须摇号并公示,让全民参与监督。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需求愈加紧迫,而以往实施的市场巡查制度,追求“面面俱到”的全覆盖监管,反而“贪多嚼不烂”,导致一些监管流于形式。

  所谓“双随机”,第一个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全市范围的综合监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由市工商局统一根据市场主体注册号随机摇号,从登记数据库提取、确定,并下达至工商分局和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综合监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由工商分局、市场监管局随机确定。第二个随机,即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在市工商局将检查对象抽取名单统一下达至工商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后,由工商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从事先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或在局内,或在若干基层所内,或在单一基层所内等范围内随机抽选执法检查人员。

  “双随机”只是第一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还要依靠公示制度。市工商局监管处处长黄东明介绍说,随机确定的市场主体名单自随机摇号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范围、检查事项、抽查比例、法定依据、时间安排等)自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机抽查的结果自对市场主体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都要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不过,对于“双随机”,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疑虑,认为摇号抽选的监管对象数量相对有限,实际监管频次可能不如实施市场巡查制度的时候。此外,公示制度是否会对市场主体起到“提醒”作用,让他们在被检查前有了突击整改的时间?

  黄东明强调,实施“双随机”后,看似监管频次可能下降,但实际上监管效率和震慑力都能提高。首先,综合监管随机抽查的工作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和效能监察。这意味着,监管人员如果有问题没查出来,将被追责,势必提升监管效率。而过去“人少任务多”的情况下,查没查到问题、查到问题采取什么措施,都不透明,也没听说过有监管人员因为没查出问题而被追责。其次,市场主体的相关信用信息都在工商部门的掌握之中,即使他们突击整改,也会留下“痕迹”,无法规避监管。黄东明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或最近三年受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最近三年有已经调查核实的10人以上群体性消费者投诉的市场主体,将无需摇号,直接被列为检查对象。通过持续的威慑力,这些失信企业将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