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黑工厂违法处置滤渣 致河面浮油空气恶臭

05.03.2015  12:09

  环境修复赔偿金已执行到150万元,被污染的河流经专项治理,正恢复往常的碧波荡漾。

   屡罚不止加工厂老板被批捕

  有着千年古镇美誉的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地处宜兴、金坛、溧阳、武进三市一区交界处,紧邻西太湖和长荡湖,是远近闻名的水产养殖和花卉苗木基地,这里的水、土是当地居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

  然而,自2012年起,湟里镇东安社区周边经常飘着一股股刺鼻的酸臭味,镇上的小河里也常常看到黑色的油渣飘过。一些饱受折磨的村民向武进区环保局反映情况:“半夜里那股臭味越来越重了,有时开着窗会被硬生生呛醒!

  纷纷而来的举报引起了武进区环保局的重视。2013年4月,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湟里镇,沿着漂着一块块油污的小河走到上游,发现污水是从一家工厂里流出,进到厂内,便看到堆积成山的黑色油性物质,浓浓酸臭味便是自此散发出来的,厂区及周边黑水四流,污秽不堪,执法人员立即找到了工厂负责人王青。

  这是王青办的一家加工厂,专门从事废油回收加工生产。造成污染的黑色油性物质名为含油滤渣,即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是王青加工厂中最主要的“原材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滤渣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具有毒性和易燃性两种危险特性,只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特定企业才有资质对其进行处理。

  王青的加工厂既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也没有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更没有建设配套的大气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他在厂内堆放了约1200吨的含油滤渣,其中约有100吨被直接放置在露天场地中,连一张遮雨布都没盖。下雨天,含有油污的雨水流到附近河里,平日里,产生的废气飘散在空气中,严重的污染使周边的居民区、学校、医院深受其害。

  武进区环保局立即责令王青停止生产作业,并对王青进行了训诫,他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执法人员一走,王青就吩咐工人打开机器继续运作,如此往复。在多次责令其限期改正无效后,2013年6月,武进区环保局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青立即停止废油回收加工项目的生产,并处罚人民币8万元,王青因此停工三个月。10月,以为风头过去了的王青又开工了……

  王青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3年9月,武进区环保局将王青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线索移送至武进区公安局。12月11日,王青在时运公司厂区内被抓获归案。2014年1月17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王青批准逮捕。

   利欲熏心潜规则业内横行

  屡罚不止的背后,必然有暴利驱动。经过侦查机关的深挖细掘,行业“黑幕”渐渐显现出来。

  王青今年34岁,江苏宜兴人。此前因赌博、吸毒等行为受过两次行政处罚,2005年因犯赌博罪、窝藏罪被武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出狱后,他在舅舅的石油制品厂里挂了个闲职,帮忙拉生意。时间久了,他摸清了油品行业的一些门道,也认识了一些“大客户”,起了单干的心思,他了解到有人处理含油滤渣发了财,便也想分一杯羹。

  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其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理都有严格的监管制度,需要进行申报登记、填写转移联单等必要程序,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这些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