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婚管处召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22.01.2016  13:40

  1月21日,市局婚姻(收养)管理处召开2016年婚姻收养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5年的婚姻收养工作,部署2016年的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研究如何依法做好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机关便民服务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民政部最近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主要对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内容、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审核办理程序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修订的重点包括:首次提出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将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纳入《规范》;提出了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补领证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与本地区人民法院的婚姻信息共享工作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将于2月1日实施,本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已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