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关乎你我他

31.05.2016  22:49

  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政策知识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5月18日,本市集中开展了2016工伤保险专题宣传咨询活动。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2015年12月底,本市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932.87万。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本市共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9.77万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4.15万件,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2.59万人次。2015年人均享受待遇标准4.45万元。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据市人社局介绍,“十二五”期间,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市修订完善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本市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补偿、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浮动费率等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体系。

   参保范围逐渐扩大 参保扩面不留死角

 

  “十二五”期间,工伤保险参保范围逐渐扩大。2011年,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本市调整了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与本市工伤保险制度的并轨,并将参加农保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在此期间,还将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基本解决了工伤保险制度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本市工伤保险已经实现了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保险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覆盖,但尚未做到应保尽保。十三五期间,在巩固现有参保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政策和工作推动,力争将工伤保险法定覆盖人群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一是集中抓好高风险行业、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二是大力推进各类服务业农民工参保;三是继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

 

   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政策标准体系更加健全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并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此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作为市政府民生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每年均作调整,使伤残人员能及时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在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方面,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法治建设,全面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起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工伤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提高工伤人员保障水平;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充分发挥其对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调节作用,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管理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经办服务三支队伍,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提供了必要的机构和人员保障。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康复机构的协议管理和医疗康复费用直接结算,不仅规范了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也减轻了工伤人员垫资和往返报销的负担。

  市人社局表示,“十三五”期间,贯彻国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本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将努力推动工伤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建立保障内容齐全、保障功能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待遇补偿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便捷、监督有力并与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体系。

  在管理服务体系上,本市将继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工伤保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申领环节和流程,缩短经办时间,为工伤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工伤保险数据资源,为政策决策提供量化分析依据。

   工伤预防逐见成效 预防康复加快推进

 

  “十二五”期间,按照人社部的工作部署,本市积极开展了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市工伤预防工作的试行意见》,建立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信息互通和交换共享机制,开展了部门间联合执法并建立了工伤事故预警通报制度。通过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和各项预防工作的开展,工伤预防逐见成效,工伤事故量呈下降趋势。2011年全市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67254件,2015年案件量下降为54421件。

 

      在工伤预防方面,本市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发挥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理顺部门关系、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开展工伤预防效果科学评估。通过对工伤事故率、伤残率、基金支出率等指标的统计分析,研究建立工伤预防效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工伤预防费用的使用效率。

  在工伤康复方面,本市将完善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工伤康复标准体系及评价体系,有效推进工伤康复工作开展,力争十三五期间住院工伤康复人数达到6000人;继续推进工伤康复的早期介入工作、实行工伤医疗救治和医疗康复一体化管理,做到“先康复、后评残”、“先康复、后补偿”;探索推进职业康复工作,为工伤人员提供更加方便、更加专业的职业康复训练,有效提高其回归社会和再就业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政策知识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5月18日,本市集中开展了2016工伤保险专题宣传咨询活动。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2015年12月底,本市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932.87万。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本市共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9.77万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4.15万件,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2.59万人次。2015年人均享受待遇标准4.45万元。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据市人社局介绍,“十二五”期间,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市修订完善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本市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补偿、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浮动费率等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体系。   参保范围逐渐扩大 参保扩面不留死角   “十二五”期间,工伤保险参保范围逐渐扩大。2011年,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本市调整了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与本市工伤保险制度的并轨,并将参加农保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在此期间,还将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基本解决了工伤保险制度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本市工伤保险已经实现了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保险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覆盖,但尚未做到应保尽保。十三五期间,在巩固现有参保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政策和工作推动,力争将工伤保险法定覆盖人群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一是集中抓好高风险行业、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二是大力推进各类服务业农民工参保;三是继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   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政策标准体系更加健全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并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此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作为市政府民生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每年均作调整,使伤残人员能及时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在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方面,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法治建设,全面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起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工伤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提高工伤人员保障水平;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充分发挥其对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调节作用,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管理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经办服务三支队伍,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提供了必要的机构和人员保障。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康复机构的协议管理和医疗康复费用直接结算,不仅规范了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也减轻了工伤人员垫资和往返报销的负担。   市人社局表示,“十三五”期间,贯彻国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本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将努力推动工伤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建立保障内容齐全、保障功能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待遇补偿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便捷、监督有力并与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体系。   在管理服务体系上,本市将继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工伤保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申领环节和流程,缩短经办时间,为工伤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工伤保险数据资源,为政策决策提供量化分析依据。   工伤预防逐见成效 预防康复加快推进   “十二五”期间,按照人社部的工作部署,本市积极开展了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市工伤预防工作的试行意见》,建立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信息互通和交换共享机制,开展了部门间联合执法并建立了工伤事故预警通报制度。通过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和各项预防工作的开展,工伤预防逐见成效,工伤事故量呈下降趋势。2011年全市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67254件,2015年案件量下降为54421件。 在工伤预防方面,本市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发挥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理顺部门关系、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开展工伤预防效果科学评估。通过对工伤事故率、伤残率、基金支出率等指标的统计分析,研究建立工伤预防效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工伤预防费用的使用效率。   在工伤康复方面,本市将完善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工伤康复标准体系及评价体系,有效推进工伤康复工作开展,力争十三五期间住院工伤康复人数达到6000人;继续推进工伤康复的早期介入工作、实行工伤医疗救治和医疗康复一体化管理,做到“先康复、后评残”、“先康复、后补偿”;探索推进职业康复工作,为工伤人员提供更加方便、更加专业的职业康复训练,有效提高其回归社会和再就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