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司法所举办物业管理巡回法治讲座

01.07.2016  02:21

随着《物权法》的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也在进一步完善,今年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自2011年4月1日施行以来也已经经历了5个年头。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中的许多问题成为了百姓关心的重点,大型项目建设为川沙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基层治理的困境和挑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新建商品房小区、老旧公房小区、动拆迁小区均面临着各式各样的物业管理难题。结合“七五”普法开局之年的工作,川沙司法所从4月底到6月在辖区内六大社区举办了物业管理巡回法治讲座,活动声势浩大、精彩纷呈,不仅搭建了相关职能部门与公众沟通的平台,为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还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受到广泛好评。

一、权威部门专业讲授,真实案例法理探究

这次巡回讲座邀请的是新区物业管理中心的沈立军老师和新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孙晔老师,他们在物业管理方面有着理论和实践方面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而且有着多次讲课的经历。沈立军老师的讲课内容主要围绕业主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展开,共阐述了业主、物业公司、居委会的三方关系及在具体事件中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分担,并将业委会的工作要点编成了口诀,引起了大家广泛的兴趣。孙晔老师的讲课内容主要围绕物业管理纠纷涉及的热点法律问题,以及物业管理在我国的发展渊源展开,以近年内的热点纠纷案例切入主题,与大家展开互动提问和热烈讨论。在讲座结束之后,还有不少听众聚拢在两位老师周围,就有关问题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并向老师请有关物业费、小区停车、专项维修基金等难点问题。

二、聚焦民生热点领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此次的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主要是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强调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改“物业管理企业”为“物业服务企业”,二是增加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实现对业主、物业公司的直接指导,三是突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赋予了被侵害权益业主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四是严格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必须有人数和比例规定,以上四点都是本次活动的主要宣传内容。另外,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小区停车费限制的规定也是最受非议的两项内容,不少在座业主代表都表示,取消政府定价,会导致物业企业乱收费。老师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巧妙地解释了只有行政权力尽早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指导,才能让市场价格机制发挥作用,同时促进社会民主法治不断健全,从而实现公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取消政府定价,并不代表政府就从此对物业企业和业主不闻不问,相反,相关行业规范和运作规则也同时加快配套更新,能够让百姓以最合理的价格得到最优质的服务,才是物业管理的初衷。有几位有心的业委会负责人还就有关实际问题与老师切磋,并书面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三、宣传产品寓教于乐,设计新颖构思巧妙

本次活动中,展出了有关解读《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展板,主要从业委会督促交纳物业费、小区物业费“同质同价”、建立物业保修金、物业可紧急维修和强制维修、业主可自行管理小区物业、房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监管等6个方面对相关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配以卡通漫画来吸引观众的眼球,既突出了重点,又使得复杂深奥的文字浅显易懂,显得生动有趣。另外,司法所经过一个多月的整理,将物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解答浓缩为52个不同种类的内容,分别印制在每一张扑克牌上,形成一件匠心独具的宣传产品。这些问题基本涵盖了物业管理各个方面的内容,如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等一些专用术语的名词解释;业主应当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职责;小区绿化养护、水电管道、公共部位的使用、停车收费、装修房屋、排污违建等常见物业纠纷问题的解决等,在座的不少人拿到这副扑克后都兴味盎然的开始一张张翻看起来,有一位老先生戴着老花镜幽默的说:“这真是一幅好牌啊!”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所有人都对这种寓教于乐的宣传品表示欢迎,能够边玩边学,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