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院深入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单位移送案件2件2人

18.11.2015  18:57
   

日前,崇明检察院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走访崇明县林业站时发现,该站查处的2起私自拉网捕捉野生鸟类行政处罚案件中,涉案人员捕捉野生鸟类的数量已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涉嫌非法狩猎罪。崇明检察院遂开展立案监督,向崇明县林业站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2份,建议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目前,崇明县公安局已对2起案件立案侦查。

今年以来,崇明检察院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两法衔接”工作和崇明“生态县”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多次开展集中上门走访,并重点联络环保、食品药品、农林业等部门,宣传活动内容,收集案件线索,落实监督工作,畅通信息渠道,规范“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