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爱心奉献,让生命得以延续

08.08.2014  16:36

          8月2日中午,本市第36例器官捐献在长征医院完成,捐献者陈惠超捐出了肝脏、双肾及角膜,使得3个生命得以延续,2位患者重见光明。崇明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孙晋岳代表市、县红十字会参加了陈惠超先生的追悼会并给家属颁发了《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对其无私奉献、挽救他人生命的伟大善举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陈惠超,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候南村人,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他的逝去使其家人顷刻间沉浸在悲痛之中,但是,他的家人毅然作出了志愿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这项义举诠释的是生命至高的价值与意义,不仅让生命以爱的形式再延续,更是在传递浓浓的爱心,带给我们的是震撼和感动。对于陈惠超先生的亲属而言,无偿捐献器官,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只是不想他们亲人的一切都化为尘土罢了。即使亲人已经不在了,只要他身上的器官仍然能鲜活地存在于世间的某一个角落,那么即使是在素不相识的人的身体里,只要还有温度,还在跳动,这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安慰。

          器官捐献,不仅是对一个逝去生命的最好纪念,也是对每个得于生存者的莫大帮助。“献出我的器官、延续你的生命、指引他的方向”,捐献器官让生命得以延续,这是一种奉献,更是一种美德!

 

(崇明县红十字会 崔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