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大领导来局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05.11.2015  11:32

11月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建良、内司工委主任陈新涛等一行3人来局专题调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本县“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及“七五”普法工作设想。县法宣办主任、县司法局局长陈冰,副局长吴胜忠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陈冰、吴胜忠代表县法宣办、县司法局简要介绍了“六五”普法以来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及司法行政系统其他相关工作。近年来,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县法制宣传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精心组织部署,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服务大局,丰富法宣活动;培育法治文化,增强普法渗透;坚持创新发展,提高普法实效,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陈冰同志还专门就崇明区域特色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从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侧重性、实效性、创新性等方面,对“七五”普法工作提出初步设想。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在现有基础上,在“突出重点对象、创新普法形式、健全普法机制”上下功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邢建良同志指出,“六五”普法即将结束,在总结成果和经验的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思考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方向,为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他强调,在工作意识上要有三个“强”。一是增强机遇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市、县的一系列工作举措为本县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重大机遇,要牢牢把握契机,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二是增强创新意识。在工作方式方法、载体等方面加强创新,既要解决工作方式方法的短板问题,也要实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工作目标,取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突破;三是增强实效意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要在“实”字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在工作举措上注重三个“抓”。一是抓机关、抓干部。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法律知识考试、述职述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二是抓执法、抓用法。融法治宣传于执法工作,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互促互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三是抓制度、抓督查。在机制运行上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施、有成效。在工作目标上实现三个“有”。一是有重点抓手。县级层面抓好机关、执法、制度的同时,各乡镇、各单位都要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分阶段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有特色亮点。进一步宣传推广现有的成效性工作,不断探索创新,打造新典型和新亮点,形成品牌效应,扩大影响力;三是有工作目标。以建设“平安崇明”、“法治崇明”为目标,各乡镇、各单位“上下联动,纵横相融”,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