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孩子骑童车绊倒老人算“交通事故”?被惊动的警察这样说

20.06.2018  10:30

  日前,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

  称21世纪国际公寓发生一起

  自行车撞伤老人的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故”原委之后,

  真相却叫人“大跌眼镜”。

  原来,“事故”的双方是一名3岁的儿童和一名花甲老大妈,而“肇事”的车辆竟是一辆儿童玩具车。

  因双方认为是对方的责任,老人坚持要按“交通事故”来报警处理,不过,民警在鉴定了事故现场及“肇事车辆”后,认为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无法认定为交通事故,于是将该起纠纷移交辖区派出所协调处理。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