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种津贴一览 65岁以上老人可享老年综合津贴

31.08.2016  21:04

  你知道吗?从1995年本市颁布中夜班津贴标准至今,该标准已满21岁“高龄”。尽管职工工资、物价水平早已今非昔比,但4.4元的夜班津贴始终“岿然不动”。不过,别急着哀叹,除了夜班津贴,还有好多津贴补贴都可以为你增收。劳动报微信8月24日发布《这些隐藏收入90%的人都不知道!醒醒吧,赶紧领起来!》一文,给大家详细盘点这些“隐藏收入”。

   夜班津贴:夜间连续工作12小时4.4元

  1995年出台的《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是这样规定的:中班(22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2.20元;夜班(24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3.40元;夜间(夜间连续工作12小时的)津贴标准为4.40元;5点以前上班的早餐补助费为0.80元;常日班职工在夜间值班到22时以后的,发给夜餐费2.20元,通宵值班可发给3.40元。

  高温津贴:6月起每月发200元

  根据今年6月新规,高温津贴发放规定为:“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这就意味着,只要在露天工作,不是高温天照发高温费。

   老年综合津贴:上海65岁以上老人都有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65-69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贴发放日为15日,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