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5.06.2017  01:14

    6月9日,我校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和平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辛忠主持,22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龚学庆关于此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等情况的汇报。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授予汤永健等198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授予孙士宝等1372名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会议还审议了2017年博士生导师遴选及延续上岗情况,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新增22人为博士生导师,同意1位博士生导师延续上岗的申请。

    会议还审议了人文社科“关于高质量水平论文的认定”情况和“关于前沿研究院光遗传学与合成生物学技术交叉学科研究中心实施研究生毕业政策特区”的申请报告,并通报了2016年6月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发表的跟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