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仁伟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专题讨论会上建言

28.01.2015  15:03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月27日举行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专题讨论会上,市人大代表、市总工会巡视员杜仁伟作发言,提出五点建议。以下是他发言全文。

  杨雄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持续涌现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工会方面的人大代表,我感到这是对上海建设科创中心所作的战略定位,核心是要更好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营造万众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此我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建议将职工创新工作纳入上海城市创新体系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既要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科学家,有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产业,还要有一大批具有高素质、高技能、学习型、创新型的一线职工的广泛参与和再创造。实践证明,一线职工是新产业、新技术的承接者,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这是因为一线职工立足岗位,具有与生产实践最经常、最直接、最密切联系的特点,他们最容易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因而他们是推动企业创新的一支有生力量,在他们当中有像倪志福、王林鹤、蔡祖泉、刘海珊等老一辈的工人发明家,还有像包起帆、李斌、徐小平、王军、孔利明等一大批当代的工人发明家,他们都是推动社会创新的实践者和引领者。据市总工会的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全市职工就完成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项目14915个,获得国家专利8245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2238个,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上海建设科创中心能否将职工群众的创新纳入整个城市创新体系,不仅关系到能否形成万众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更重要的是能否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持续涌现的创新中心。在这里我举宝钢例子作说明。去年,宝钢平均每天产生专利7件,其中70%由一线职工创造;宝钢发明专利占专利总数达45%;宝钢技术秘密平均每天产生6项,其中85%由一线职工创造;2006年起国家在科技进步奖中对一线工人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表彰,宝钢先后有3名一线工人的发明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还有多名一线工人获上海科技进步二等奖。究其原因,一是宝钢坚持以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为企业核心价值理念;二是将职工创新纳入企业创新体系中,形成了包括“研究开发体系”、“自主集成体系”和“持续改进体系”等三个子系统为一体的企业创新体系,其中一线职工重点在“持续改进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形成了良好的创新环境,宝钢通过开展JK活动(自主提出问题,自主立项选题,自主结盟团队,自主解决问题)、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经济技术创新小组、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使职工创新由个人走向团队,由低层次走向高层次,从点到线、到面,走上了岗位创新的更大舞台,形成了“宝钢现象”,我希望“宝钢现象”能发展成为“上海现象”。

  可能有人会说宝钢是大国企,那我们看一下职工岗位创新在非公企业是否具有同样广泛的意义。如,在自贸区的美资企业伟创力(上海)金属件有限公司,自2007年12月工会成立以来,广泛发动职工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和“金点子”征集活动,成立职工科技创新小组开展科技攻关,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不仅帮助公司先后获得了38项国家专利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了相关政策,而且还为企业直接增效320多万元。

  实践充分证明,职工创新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基础,是城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力量。为此,建议今年市委市政府1号课题中将加强职工创新列入其中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职工创新在上海加快科创中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建议抓紧修订《上海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是激发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发挥职工聪明才智的一项实践活动,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降本增效,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具有重要作用。比如上汽集团站在企业持续创新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职工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作为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创新的内在需要,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其纳入管理流程,全员发动、广泛参与。2013年,上汽集团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达116万多条,实施109万多条,节约金额达37.64亿元,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为鼓励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发明创造活动,1994年11月,上海市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修正并重新发布了《上海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实施办法》),对规范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奖励,推动本市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奖励实施办法》已颁布20年,期间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亟需对《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近几年,许多基层单位多次向市总反映,要求尽快修订《奖励实施办法》。对此,在去年市人代会上我已作为书面意见向市人大提出,市经信委在办理代表意见时也表示完全赞同我的意见,并明确将联合有关方面就修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我希望能加快修订进程并早日重新发布。

  第三、建议加大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组项目的评奖力度

  2011年,上海市科技进步奖首次设立工人农民组项目,这对广大一线职工立足岗位创新是极大的鼓励,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职工创新活动的重视和支持。目前本市一线职工岗位创新成果每年约有10万项,但2011年至2013年,只有6项一线职工创新项目被评选为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平均每年2项,只占每年市科技进步奖数的千分之六点六,是每年职工创新成果数的万分之零点二。建议对工人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进一步在政策上予以倾斜,适当增加市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组名额,进一步鼓励职工岗位创新。

  第四、建议加大地方教育附加费对提升职工创新能力的扶持力度

  在加快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中,迫切需要提升职工技能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一大批与科创中心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创新人才队伍。为此,建议加大地方教育附加费对提升职工创新能力的扶持力度,支持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高师带徒”活动,职工“绝技高招”推广等活动,进一步扶持培养职工创新人才。

  第五、建议设立“上海市科技创新基金

  近年来,随着上海工会加大对职工创新工作的推动,本市不仅在国企而且在民企也进一步加大了对职工创新支持的力度。除了宝钢等国企给予职工创新重奖外,一些有眼光的民企也善于引导职工岗位创新并给予支持。如上海神舟汽车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是个民营企业,但公司规定,凡是职工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小改小革,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公司不仅支付加班费,还承担职工在创新过程中所有的材料损耗费用,并对职工创新进行奖励。正是这种鼓励职工岗位创新,愿为职工“试错”买单,有力地激发了职工的创造活力,近五年来,该公司开展“五小”创新活动,取得了572项成果、2300人次获奖,最高奖金额达2万元,其中在生产一线的农民工胡震球带领的一个创新团队所实施的一项革新项目一年内为企业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650万元,其本人也因此获得“上海市工人发明家”称号。

  从企业重视对职工创新的激励使我联想到上海能不能设立一个类似于“上海文化发展基金”性质的“上海市科技创新基金”,这个基金应该面向全市,专项用于支持、扶植大众创新,特别是职工创新活动,着力在扶持科技创新项目,为企业发明创造和项目研制、开发、转化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支持大众特别是一线职工创新实践,激励创新人物和团队,为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支持。

  总之,我认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职工是创新的灵魂,岗位是创新的源泉,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发动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岗位创新活动,使千万个脑袋转起来,千万双手动起来,让想创新、能创新的有舞台,使创新成为职工的一种价值导向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