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个人奖、组织奖的通知

08.10.2016  10:05

 

全体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深入推进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激励广大青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社会文化氛围。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团中央要求,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各高校申报评选要求,现将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

1.本次推荐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在上海市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实施“助残阳光行动”、“关爱行动”、“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各类大型赛会、“爱心暑托班”、“赴滇扶贫接力”、“援老挝项目”、“造血干细胞”以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等各类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

2.优秀个人奖参评基本条件:(1)年满14周岁至40周岁(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含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3)正式注册,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获得群众普遍认可;(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5)副处级(含)以上专职团干部不参与“优秀个人奖”评选。

3.优秀组织奖参评基本条件:(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5)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也可参评;(6)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者协会优先考虑。

二、工作要求

学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集体申报,认真做好本学院参评对象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信,确保将真正优秀的个人、组织纳入到推荐提名对象中来。要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向优秀典型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请有意向申报个人和组织,于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前,将个人申报表、组织申报表,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5270164

 

附件1.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评选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2.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评选组织申报表.docx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