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加快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21.12.2015  20: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要求,本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深入调研,大胆探索,以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为目标,在原有“双结对”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形成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的制度化供给,取得积极成效,让广大群众便捷地享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目前,金山、奉贤已在全区所有村(居)委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松江已经完成政策制定并将于年内在全区全面建立,闸北、嘉定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其他区县正在大力筹划推行。

 

一、加强制度建设,合理配置资源

 

一是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打造升级。自2006年开始,本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全市深入开展街镇与律师事务所结对、村(居)委与律师结对的“双结对”活动,由律师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覆盖全市所有街镇和村(居)委,十年来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在“双结对”活动的基础上,市、区县司法局认真总结经验和问题,从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出发,全面升级打造,探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让群众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周密部署推进。严格落实责任,市司法局把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区县司法行政考核的创新项目,鼓励推动落实。金山区将该项工作列入《法治金山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出台了《关于推进“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工作的意见》。奉贤区由区府办印发《关于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考核办法等,明确由政府为村(居)组织和群众购买基础性公共法律服务。松江区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明确了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责任。

 

三是从需求出发,科学配置资源。金山区为全区223个村(居)全部聘任了法律顾问,60余位律师每月2次进村(居)开展法律“坐诊”,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奉贤区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在村(居)和律师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确保每个村(居)配置1名法律顾问,1名律师同时担任不超过4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保证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已覆盖全区111个村(居),共有7家律师事务所的38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闸北20名律师受聘担任临汾街道20家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嘉定选取江桥镇、嘉定镇街道作为试点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二、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保障机制,实现托底性保障。针对“双结对”活动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试点区县在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时,找准症结,全部明确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对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给予工作补贴,费用由区县和街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完善评估机制,提升基层满意度。针对“双结对”评估机制缺失的问题,试点区县积极探索,建立了严格的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对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形式等做了明确规定,量化法律顾问工作量,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同时,对于法律顾问的工作成效进行社会评估,充分听取村(居)委的意见。严把入口和出口关,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准入、退出机制和违法违规惩戒机制。

 

三是探索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律师积极性。针对“双结对”律师参与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发挥律师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鼓励律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承担村(居)法律顾问职责。另一方面,对于工作成效明显、村(居)满意度高的法律顾问,在先进律师评比活动中给予适当表彰,从而调动更多律师的积极性。

 

三、聚焦基层需求,增强制度实效

 

一是聚焦村(居)自治,为基层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后,积极协助村(居)起草、修改、审核村规民约、规章制度。今年以来,奉贤区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民起草法律文书57份,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谈判、签约活动16次,参与“民主法治村(小区)”建设和依法治村(居)工作85次,协助村(居)处理其他涉法事务100余次,有效提高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依法治理水平。

 

二是聚焦基层和谐稳定,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律师充分利用第三方的独立地位和专业优势,积极地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以金山区为例,截至目前,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共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35(次)件,村(居)信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矛盾纠纷数量不断减少。

 

三是聚焦法治思维培育,引导村(居)组织和群众依法办事。奉贤区在村(居)委办公场所设置接待室、公示栏和公示牌,公开法律顾问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及时联系咨询。法律顾问还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与村(居)民建立信任关系。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开展走访活动22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3人次,开设法制讲座46次。金山区村(居)法律顾问共为村(居)民解答法律问题768件(次),代理法律援助92件,《法制日报》(2015年9月28日第2版)以《法律顾问问出“法治村居”》为题报道了金山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指导,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形成在全市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支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