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居民燃气价格9月调整 八成家庭每月增支不超12元

06.08.2014  08:09

  东方网8月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9月1日起,上海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将迎上调,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涨0.5元,8成居民每户每月增支不超12元。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与此前提交听证会的方案比,最终方案中的第一档用气量多了、气价调整幅度低了,回应了听证会时包括市总工会代表等多位听证会参加人的呼吁。

  第一档气量增至310立方米

  居民燃气价格调整时,第一档涨幅能否降低一些,年用气量能否放宽一些?7月18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杨敏等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昨天,上海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对外公布。记者注意到,听证会参加人们的上述呼声,有了回应。

  首先,八成居民的用气量增多了。据悉,调整后,沪上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分别按照覆盖区域内80%、95%和超出部分的居民用户用气量确定。此前,提交听证的方案中,三档用气量分别为0-290(含)立方米、290-500(含)立方米、500立方米以上。结合本市实际,调价最终方案将第一档气量增加至310立方米。分档气量具体为:第一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0-310(含)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310-520(含)立方米,第三档对应户年用气量为520立方米以上。

  其次,气价涨幅缩小了。其中,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提高0.50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0元。这一方案比听证会时每立方米上调0.52元的方案有所下调。按照1:1.1:1.4的比价,第二、三档气价分别为每立方米3.30元和4.20元。市发改委介绍,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若按照本市80%天然气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不超过24立方米测算,此次调价后,每户每月增加支出不超过12元。

  此外,居民人工煤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5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1.25元调整为1.30元。居民人工煤气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转换为天然气用户后,按照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月首次抄表按老价格算

  上海居民阶梯气价将于9月1日起实施,实施周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燃气部门表示,9月1日以后,按照原抄表周期,第一次抄表按照调整前的气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照调整后的阶梯气价结算。但阶梯气价的结算周期从第一次抄表日开始计算。

  预付费的IC卡金额表用户,按结算周期内的实际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量的IC卡立方表用户,按照实际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在阶梯气价方案实施之前已充值的存量,不计入阶梯气价的周期总量。

  此次价格调整的实施范围为本市各燃气销售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居民天然气用户,包括市房管局及相关机构审批认定的成套公租房、廉租房居民用户。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养老院、福利机构等暂不实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仍按3.05元/立方米执行。

  “一户多人口”可申请增基数

  据悉,户籍人口5人(含)以上的居民家庭可申请年度增加150立方的气量基数,即第一档气量基数为0-460(含)立方米、第二档气量为460-670(含)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670立方米以上;户籍人口7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请选择年度增加150立方的气量基数,或选择按3.05元/立方米气价执行。

  申请“一户多人口”的居民用户,需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近期燃气账单或充值IC卡及充值凭证原件,至所在区域的营业网点办理实名申请,并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及协议。

  完善价格联动机制

  在实行阶梯气价的同时,本市也修改完善了现行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将联动条件修改为当本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4%,将联动周期修改为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12个月。

  同时,目前,本市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在下一次调整有关社会保障标准时,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统筹考虑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