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延伸公证服务“半径”

07.07.2016  16:02

为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辐射范围,让更多的群众受惠于公证服务,县司法局以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组建联络员队伍,将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证工作体系。

一、处所“联姻”,实现公证窗口前移

一是实现处所对接。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要求崇明公证处的每名公证员与3-4个联络站对接,指导联络站开展公证服务工作。联络站负责掌控本辖区内的办证信息,及时上报办证需求,实现公证处与联络站之间的上下联动。二是建立公证联络员制度。每个乡镇择优选聘1-2名公证联络员,负责辖区内的公证法律咨询及宣传,完成公证处委托事项的调查、取证及与公证处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公证处负责对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

二、环节式托管,小站承担大职能

按照常规办证流程,当事人通常需经历提供材料、受理人员收集查看材料、材料补正、填写申请表、经办公证员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等环节,才能开始正式办证。联络站建立后,承担起办证咨询、信息登记、材料初审、信息调查等职能,向当事人出具材料初审意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正,符合条件的提交公证处予以办证,极大节约了群众办证的往返成本。目前,公证处授权联络站的事项范围包括继承、委托书、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三类。随着联络站对业务的不断熟悉,授权事项范围将不断拓宽,群众将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公证服务。

三、“定时”+“及时”,实现公证服务下沉

“定时”,即联络站将实时登记群众的办证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联络公证处提供定点咨询、预约上门办证等服务;“及时”,即群众如果遇到紧急、突发情况需要快速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