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17.04.2015  17:32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为进一步做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静安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和备案后检查,确保备案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备案产品名单中涉及的企业整理归类,明确现阶段重点检查对象和任务,并针对目前可能存在的未按要求注册备案的问题类型,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是针对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组织技术审评人员,努力提高现场检查工作的效能,确保辖区内化妆品备案审核率和产品备案后3个月现场检查率均达100%。

  三是根据化妆品备案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实地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问题。

  一季度,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共开展网上备案审核238种次、现场审核58个品种,审核率和现场检查率均达100%,列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