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监局积极推进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工作

31.08.2017  13:56

  2017年8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推进会,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执法总队、认证审评中心和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化妆品监管和注册许可部门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会议。

  下半年,市食药监局在药品流通方面,一是抓专项整治,做好零售药店、诊所和中药饮片、疫苗监管三个专项整治;二是抓规范,修订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制定药店开办验收标准,推动药品类诊断试剂经营企业GSP认证,开展新的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业务培训;三是抓宣传,做好清理家庭小药箱等工作,引导家庭合理处置过期药品,督促企业规范药品管理,引导合理用药;化妆品监管方面,一是继续做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做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督查工作;二是加强生产企业换证后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督促企业执行行业协会制定的《化妆品企业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团体标准,落实委托生产中的质量责任,加强飞行检查,保障化妆品的消费安全;三是做好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经营化妆品三个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抽检不合格的后续核查处置,发挥精准监管的威慑力。

  市食药监管局周群总工程师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认真按照中央“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适应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等政策调整,进一步认清监管形势,明确监管工作要求,狠抓下半年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在专业监管的基础上,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充分运用法律资源和综合监管手段,做到“专”“综”有机结合,发挥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开对企业的约束作用,主动弥补监管中的短板和不足,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切实保障药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三是下半年专项检查多、任务重,各直属单位和区市场监管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科学制定检查计划,通过专项检查,加强药品、化妆品企业质量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防范安全风险,同时,锻炼队伍提高监管能力;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市局处室要跨前做好协调,加强与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场监管局的交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的联系合作,加强风险交流研判,切实保障安全。

  参会人员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针对工作重点难点建言献策,为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