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上海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迎来第14年

13.01.2016  19:44

  近日,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以及“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已悄然启动。作为春节前期送温暖活动的序曲,同时也作为每年就业工作的开局大事,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已走过了14个年头。

  今年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仍然由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残疾人联合会共同联手,重点帮扶对象包括: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和认定后尚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以及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征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在援助月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紧密围绕援助对象的个性特点和就业需求,在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指导,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同时,通过开展政策宣讲、调查走访、组织现场招聘等活动,对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介、见习培训、普法宣传、就业创业指导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

  对于活动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就业援助方案,登记备案并纳入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确保在不挑不拣的基础上,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的三个月内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后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

  本市各区县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具体安排将于近日在上海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公布,敬请关注。

  近日,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以及“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已悄然启动。作为春节前期送温暖活动的序曲,同时也作为每年就业工作的开局大事,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已走过了14个年头。   今年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仍然由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残疾人联合会共同联手,重点帮扶对象包括: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和认定后尚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以及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征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在援助月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紧密围绕援助对象的个性特点和就业需求,在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指导,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同时,通过开展政策宣讲、调查走访、组织现场招聘等活动,对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介、见习培训、普法宣传、就业创业指导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   对于活动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就业援助方案,登记备案并纳入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确保在不挑不拣的基础上,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的三个月内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后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   本市各区县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具体安排将于近日在上海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公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