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无知入歧途 贩毒容留吸毒被公诉

24.03.2015  19:49
   

      “我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事情,我只是帮朋友联系了一下而已。”铁栏后,小徐的眼泪不住地流淌,本来并不复杂的案情由于她悔恨的泪水变得令人感慨。对她进行讯问的检察官们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心中满是对眼前这位少女的深深惋惜。日前,小徐已被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提起公诉。

小徐出生于1995年,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打工赚钱。2013年,小徐从老家安徽来到上海,起先在一家公司实习,后来自己开起了网店。这段时间里,小徐认识了一些新朋友,其中就包括把她卷入毒品漩涡中的顾某、秦某和“二哥”。2013年下半年,小徐与别人合租了一套房子,顾某和秦某就时常来她的住处吸毒。他们俩来的次数多了之后,小徐也沾染上了毒品。“他们来我这里吸毒,我也不好意思赶人家走。后来因为我自己也吸毒,要是他们来我家,我就能免费吸了。”2014年10月底,顾某对小徐说起秦某想要买毒品,小徐想到自己认识一个叫绰号叫做“二哥”的毒贩子。出于“帮朋友忙”的心态,小徐主动做中间人帮顾某联系了“二哥”,对方应约把毒品带到了她家并进行了交易。而后,小徐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忙”。她并没有想到自己这些“举手之劳”已经构成了犯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发现小徐还是处于懵懂不解的状态。他为小徐耐心讲解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明知是毒品交易的前提下居间介绍他人贩卖毒品,系共同犯罪。且她在暂住地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同样是犯罪行为。在意识到自己犯罪的事实之后,小徐泪如雨下,悔不该当初。因为自己的无知和交友不慎,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检察官提醒: 18到20岁的年轻人虽已成年,但因为涉世未深,还是极容易受负面消极影响走上歧途。尤其是像小徐这样刚走出校门不久、法律知识欠缺、独自在异乡打工的少男少女,由于没有家人的监督和引导,识别自控能力又差,所以更容易受到不良群体的蛊惑和同化。希望小徐的经历能给他人敲响警钟,避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