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骑车撞人案一审结 网络订餐平台败诉率100%

16.08.2016  18:38

  外卖小哥在路上争分夺秒,逆行、抢行、骑车打电话……种种危险动作,带来了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一年来,浦东新区法院就受理了4起因快递送餐员撞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在已审结的3起案件中,网络订餐平台均被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败诉率100%。浦东法院就此专门向“饿了么”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方面的实效培训与实时监督;建议投保非机动车三者险或类似险种。

  2015年9月15日10点半,胡女士在浦东南路潍坊路路口等红绿灯时,突然被一名送餐快递员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送餐员小孙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胡女士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胫骨折。胡女士后来了解到,小孙是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到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也就是“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运营商的员工,事发时他正在送外卖,系履行职务行为。胡女士因此将拉扎斯公司、万古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拉扎斯公司赔偿医疗费等9.95万余元,万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拉扎斯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梳理了一系列以网络订餐平台为被告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后,浦东法院发现,当前在O2O配送业务运营中存在不少问题。虽然专职配送员管理比较规范,但兼职配送员经APP申请加入相关平台,无签订劳动合同,无交金交险,凭送单数量晋级以兑换制服、头盔、装货箱等装备,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依靠网上自学自考,管理相对松散等。

  浦东法院向“饿了么”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在培训、管理、考核环节,对专职、兼职人员采取同一标准,尤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方面的实效培训与实时监督,并规范配送车辆采购渠道,定期检查配送车辆性能。另外,加大投保范围,在覆盖配送员人身意外、配送车辆财产损失、配送途中致他人或他物损失等赔偿项目的同时,为电动自行车投保非机动车三者险或类似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