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别小区大涨停车费 停车费不能一放了之

22.12.2015  09:19

  时至年底,上海个别小区借机大幅上涨来年停车费,惹来居民不满。有报道称,黄浦区一家开发商打算将小区停车位月租金从现在的550元涨至1600元,如果算上每个车位每月管理费135元,一个车位的实际租金达1735元,居民大呼“吃不消”。

  新建小区停车费涨价,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商品市场定价的文件,上海取消小区停车费政府定价,随后就有小区开发商大幅上调停车费。今年以来,仅媒体报道的停车费飙涨的上海小区就有近10个,且大多是新建小区。居民苦恼的是,开发商对于涨价理直气壮:“国家已放开定价,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我们想涨多少就涨多少!

  其实,国家发改委当初放开市场定价的初衷,是希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让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充分竞争,优胜劣汰,而不是鼓励企业通过垄断手段,无限制提高服务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与其他商品不同,小区停车位具有一定特殊性,住在小区里的居民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里,不可能停到其他小区,因此没人可以跟开发商竞争,这就容易形成“区域垄断”。更何况,大多数涨价的新建小区车位并不紧张,有些小区的车位配比甚至接近1:1.8,相当充裕。开发商之所以急于提高停车位价格,就是想通过这招,迫使业主购买产权车位,这就涉嫌不正当得利。

  李克强总理上月视察上海自贸试验区时指出,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放、管、服”三个字一个都不能丢。国家发改委在放开部分商品定价时曾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放开市场和管住市场是一对辩证关系,相关部门不能只看到放的那部分,更不能一放了之。放管结合,两手都要硬。放开只是市场改革的第一步,事中事后监管才更考验执法部门的智慧和担当。对于小区停车费,在放的同时如何防止开发商钻空子,是当下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