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谎称能搞定车位 骗取业主1.5万元后辞职

26.06.2017  16:24

  原标题:花费1万5能“搞定”车位

  □记者 李欢                通讯员 杨景皓

  本报讯 停车难已成为沪上小区面临的普遍问题,一保安谎称能“搞定”车位,骗取业主1.5万元。经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拘役6个月,罚金1000元。

  杨浦区某小区业主刘某一直使用小区内的流动停车位停放车辆,停车十分不便。2015年10月上旬,小区内一保安李某找到刘某,称有业主想要转让固定车位,需要支付2万元,刘某没有立马回应。当李某几天后以1.5万元的价格向刘某再次提出帮其“搞定”固定车位时,刘某答应了并与李某约定几日后上门取款。

  收取刘某1.5万元的转让费后的第二天,李某告知刘某以后可以将车停放在小区A17车位。其实,小区固定车位有限,且不存在业主转让固定车位的情况,李某为刘某“提供”的固定车位是其他业主租下的,其他保安自然不让刘某使用A17停车位。不出几日事情便已败露。10月15日,刘某找到李某要说法。李某承认“搞不定”车位并写下证明答应于2015年12月14日前将收取的1.5万元还给刘某。

  两个月过去,证明上约定的时间到了,李某却不见了踪影。刘某找到小区物业经理询问,才知道李某已于10月底被辞退。并且小区保安没有权力对车位进行处置,李某也从未向物业提出过要帮助业主办理固定车位事宜。刘某发觉被骗,请求物业经理帮忙联系李某。虽然在小区物业经理与保安徐某的帮助下,2015年12月20日刘某找到了李某并同意其推迟还款日期,但在写下推迟还款日期的证明后李某便失去联系,仅在物业和徐某的努力下于2016年4月、7月共归还1800元。2016年11月底,被骗一年多之后,距离约定的第二个还款日期也已过去数月,苦于找不到李某,要不回钱的刘某无奈之下报案。

  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从2008年起于该小区担任保安职务,明知小区车位由物业统一管理,谎称能帮刘某“搞定”固定车位,骗取了刘某人民币1.5万元。刘某在其行为影响下,误以为其可以安排解决固定车位,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