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将签契约 不胜任者会被终止任期

25.09.2014  08:37

  作为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突出去行政化的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即将落地。最近,在市国资委召开的监事会主席工作例会上,市国资委副主任华一沨透露,年底前将与两批13家企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达到退休年龄的或者工作明显不能胜任的,市国资委将会终止其任期。

  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提出,上海将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保持合理的稳定性和必要的流动性。

  按照设计,今后,上海所有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将实行任期制,并实行契约管理。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设董事会的市管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等经理班子成员;未设董事会的市管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等经理班子成员。其中,董事长、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经理班子副职成员的任期由董事会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届董事会。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届。退休年龄最高不超过63周岁。在任期届满当年年底至次年年初开始实施任期评价,结果将作为是否续任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兑现延期支付薪酬、中长期激励的依据。

  三类国企任期目标不同

  上海三类不同国企的领导将有不同的任期目标。主要领导的目标由市国资委制定,其他班子成员目标由董事会或总经理等确定。

  竞争类企业董事长的任期目标,主要包括制定战略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实施风险管控、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功能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目标,主要包括执行战略任务、完成重大专项任务、实施风险管理、完成经营效益目标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公共服务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目标,主要包括执行政府决策任务、民生保障、管理效能、服务水平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

  据悉,除了任期制管理外,此次国企改革强调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的特点,分类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完善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竞争类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薪、绩效薪和中长期激励组成。

  加快建立国资流动平台

  此外,华一沨重点通报了市国资委四季度有关工作。

  落实《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关精神,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有新突破。加快建立国资流动平台,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推进产融结合。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审批事项下放调整情况,进一步完善“管好资本、服务企业”的履职清单。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激励机制等。

  据悉,按照上海国资改革步伐,在剥离完实业资产之后,预计到今年年底以前,国盛集团的国资股权运营主要职能将开始逐步显现,承接国企股份,进行专业运作。与之相类似,侧重于金融国资运作的上海国际集团前不久也转出了6家子公司,为专业金融国资运行打基础,两大平台未来有望成为上海国资流动的“主战场”。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