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男子对路过女子说“真美” 遭其丈夫殴打

03.09.2014  10:39

  两人在街头偶遇,因一方言语不当、另一方不够冷静,结果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两败俱伤。近日,长宁区法院对这起民事赔偿案件做出一审裁判,挥拳动粗的刘逸涛承担六成责任,赔偿口无遮拦的卢德海3900余元。据卢德海回忆,事发当天他和一女子面对面走过,只说了她一句“真美”,就遭到对方谩骂,并被她丈夫刘逸涛殴打。今年5月,卢德海向长宁区法院起诉,要求刘逸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法庭上,刘逸涛的说法与卢德海完全不同。他表示,当天他和妻子刚买完菜走出菜场,素不相识的卢德海对他妻子言语轻佻。因觉得卢太嚣张,刘就打了他一拳。

  事发后经医生诊断,卢德海的伤情为头面部软组织损伤、面部挫伤、鼻骨骨折,尚不构成伤残等级。

  法庭认为,本案中卢、刘二人发生纠纷,刘逸涛用暴力方式殴打对方致其受伤,具有过错。同时法庭结合相关证据确认,卢德海对刘逸涛的妻子确有不当言语,也有过错,可减轻刘逸涛的民事责任。故法庭酌情确定卢、刘二人按“四六开”比例承担责任,判决刘逸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900余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