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试行对支出型贫困家庭提供法律援助

24.10.2014  17:36

为了弥补我国现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仅适用于收入型贫困公民的缺陷,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目标,近年来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探索试行将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因学致贫等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对象,不仅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而且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一做法在日前司法部召开的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上受到司法部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