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进入了数九寒冬 专家为你盘点那些冷门津贴

28.12.2016  16:45

  原标题:进入数九寒冬,盘点那些冷门津贴

  据《劳动报》:伴随着数九寒冬的来临,低温津贴再一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那么,有多少劳动者真正拿到了这笔津贴?除了低温津贴,还有哪些冷门的津贴是比较重要但最容易被职工忽视的?日前媒体发布《本周进入了数九寒冬!专家为你盘点那些冷门津贴》一文,邀请到了上海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会理事,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特聘专家,上海中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劳动法律顾问谭唯纳老师,来为我们普及关于冷门津贴的相关内容。

   问1:上海到达几度需要发放低温津贴?

  谭唯纳告诉记者,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低温作业分级GB/T14440—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中就有关于低温作业的规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为低温作业。她提到,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关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有提及“冻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也是禁忌从事一定等级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

  此外,从2004年开始,基本每一年的《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中,在计算最低工资时,明确要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也只是说单位自定或根据本行业规定发放低温费的时候,不能将之包括在最低工资内,并没有说所有单位在生产劳动地点平均的温度不高于5℃即属于低温的时候,一定要发低温费。”谭唯纳表示。

  对此,谭唯纳表示,大部分人对于低温津贴没有概念,对低温及低温环境理解有所差异,并且在立法上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一点难度。

   问2:津贴的发放是否都不具有强制性?

  “应该说,在劳动法律法规中,有关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的相关规定还是很多的,各种补贴也是不少的,我们之前介绍过高温补贴,类似还有生育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等,包括2016年中有关工会的相关规定中,职工的节日慰问福利,应该也是不少的。无非是如何执行,如何执行到位。”谭唯纳说。

  关于职工提出的,从事有毒有害的危险工作,谭唯纳认为,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劳动保护用品、购买工伤保险,包括进行离岗前体检等等。

   问3:若没有拿到应拿的津贴该怎么办?

  谭唯纳称,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津贴,如果员工确实没有拿到的,可以通过向工会反映,工会介入协调,必要时,可以通过仲裁,监察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4:什么津贴是重要的,但易被忽视的?

  现实生活中,除了低温津贴,还有哪些冷门的津贴是比较重要的,但却又是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

  “我们有创业补贴,再就业补贴,教育费补贴,培训补贴,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等,补贴种类还是不少的,政府力度还是有的,只是普及度不够大,确实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谭唯纳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