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中小学寒假将至 寒假工作主题为“温馨新年 文化冬日”

19.01.2016  19:10
      1月21日,全市中小学将正式放寒假。2016年寒假怎么过?近日,上海市精神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协调处、市教委德育处、市教委青保处、市教委职教处、团市委少年部、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多部门精心安排、有效协同,旨在让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寒假。据了解,今年本市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主题为“温馨新年文化冬日”。

通知》指出,在今年的寒假工作中,各部门、各中小学要围绕主题,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设计,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引导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知》强调,在寒假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将做好未成年人寒假工作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坚持将做好未成年人寒假工作与推进实践育人相结合;坚持将做好未成年人寒假工作与强化“安全第一”相结合。

文化育人:让孩子在“节日”中感悟“中国风”

寒假中,将迎来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上海市将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充分发挥博物馆、美术馆、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少年宫等场所文化育人功能,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民间、民族文化活动,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开展名家名著的推荐、导读、征文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活动和阅读中了解中华民族的民俗风情和节庆文化,在亲身体验中认同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要求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孝敬长辈,学会感恩”、“寻根找家史,传承晒家风”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发挥家庭育人功能。

实践育人:让孩子在志愿服务中健康成长

寒假生活是学校生活的拓展和延伸,是中小学生调节身心,开阔眼界,锻炼能力的有利时机,也是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的重要时段。为此,本市要求各区县、各学校、各社会实践基地要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充分利用已认定的市、区县两级志愿服务岗位(项目),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其次,要组织开展好“送温暖”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以实际行动为社区孤寡老人以及身边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孩子等送上新年真挚的关心和祝福。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服务未成年人并确保安全、公益的原则,向未成年人开放活动设施与场所。各街道(镇)要创设符合社区特色特点的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机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实践中丰富阅历、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安全第一:让孩子在平安中过一个舒心年

寒假中,孩子们从学校回到家庭和社区,为此,本市要求学校、家长和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学校、各街道(镇)要以“青春自护  平安春节”为主题,共同做好学生的人身安全、生活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等教育,尤其引导学生要自觉遵守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在规定场所外燃放烟花爆竹,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指导孩子合理安排寒假生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净化优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寒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严禁学校上新课或进行大面积补课,严禁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要切实减轻未成年人过重的学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