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电维修公共服务平台(含咨询服务热线)项目申报的通知

21.07.2014  20:08

各相关家电企业:
  为贯彻《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2012年商务部7号令),上海市商务委印发了《2014年家电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商服务〔2014〕263号),推进本市家电维修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搭建提升家电供需平台,推广持证上门服务,编制《上海市家电维修管理办法》,建立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大规范行业宣传,引导市场理性消费,提高家电维修服务业的“三化”(便利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现就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家电维修公共服务平台(含咨询服务热线)。
  (二)建设任务
  建设提升1个家电维修服务公共平台(含咨询服务热线),承担载体作用、窗口作用,突出供需对接、人员调配、标准制订、资质认证、行业规范等服务,及服务监督、咨询、投诉协调解决等。
  (三)项目要求
  ①符合《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2012年商务部7号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家电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商服务[2014]263号)精神;申报企业承诺按照《2014年家电维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规范》(附件1)进行建设。②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并运营,为市民提供家电维修服务咨询和家电维修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不少于三周年。③申报企业具有自主建设较大平台管理经验,或具有运营既存平台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家电维修公共服务平台的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初期平台的签约服务商(限上海)不少于50家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包括网站、呼叫中心及移动终端等方式。④申报项目预算不得超出项目额度,且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说明
  公益性项目。项目经费预算额度350万元。主要支持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咨询热线建设等。
  二、建设主体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由市商务委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择优确定1家企业。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 http://www.scofcom.gov.cn )公示无异议后,与项目建设主体签订委托协议实施。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本市依法成立二年以上(截至申报截止日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申报企业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实施能力,并投入必要的团队和专业人员。
  (四)申报企业具有平台建设或运营相关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系统开发、平台维护、平台系统集成。
  (五)申报企业原则上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场地。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项目投资预算表。
  (三)项目申请书。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平台技术实施方案、企业现有服务情况,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荣誉及相关资质等。
  (四)项目可行性报告。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企业承诺书。主要承诺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企业2012-2013年两年的财务报表。
  (八)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九)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十一)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十二)企业获得标准化认证的相关证书或管理达标证书等复印件。
  (十三)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
  (十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五)企业历年建设或维护项目的成功案例。
  (十六)企业注册商标、上海名牌、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文明单位等复印件,及企业主要获得国家、市级产品(服务)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五、其他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标准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有目录和页码;封面要明确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6月13日17:00
  地    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1001室
  联系电话:23110649(贾)  23110655(连)  


  附件:1. 2014年家电维修公共服务平台(含咨询服务热线)项目建设规范
     2.2014年家电维修公共服务平台(含咨询服务热线)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


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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